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目录)甲乙分类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目录,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在国家医保局今天上午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部门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说。


黄心宇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摄

在品种方面,丙类目录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是因为超出医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还无法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

在使用范围方面,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保障范围,其他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使用丙类目录。

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同步开展,计划在今年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也参照基本医保目录调整,“但是我们将注重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将充分参与。”黄心宇补充说,丙类目录药品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同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护措施。

在支持落地应用方面,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医保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符合条件的病例也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范围,暂时实行按项目付费。

丙类目录有利于发挥医保部门的政策优势、专家优势和管理服务经验,为商业健康保险合理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的费用负担。

由于丙类目录要与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对接,必须给产品的设计精算落地留下一定的时间。因此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周期可能要提前,预计今年从4月1日开始申报,将比往年提前3个月,争取9月完成整个目录的调整。

为了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经过反复研究,今年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也就是说,4月1日申报开始目录调整时,如果药品尚未获批,但是预计在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的药品企业可以进行预申报,只要这个品种在5月底前能正式获批,就能赶上今年目录调整后续的专家评审等环节,“通过这个措施尽可能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给大家一个稳定的预期。”黄心宇说。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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