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1月16日,滕州市司法局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活动。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孙光灿应邀出席活动,滕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洪伟出席活动并讲话。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有关人员,滕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教育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宣读了《入矫词》,观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宣传片。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刘辉为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违反监管规定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副科长黄兴哲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场生动的禁戒毒知识宣讲,教育引导他们要的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主动服从监督管理。 谭洪伟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我行为约束,牢记法律红线,不得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要端正社区矫正态度,增强在刑意识和身份意识,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展望未来。 开展入矫集中教育是把好入矫第一关的重要举措,通过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身份定位,明晰了法律红线,为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提升教育质效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新入矫的13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