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螺蛳易致澧水生物生存环境受损,进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1月15日,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功处理一起使用潜水服非法捕捞螺蛳案件。
现场,大队长对其喊话:“喂,我们是执法大队的,这里是不允许摸螺蛳的,请你们上岸接受处理。”其中一人回喊:“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考虑到当事人是外地人,大队长用普通话再次对其喊话劝导。当事人回喊:“摸螺蛳不违法吧?”
为防止逃跑,大队长当即派员乘船分别从上下游驶向现场。船靠近后,队员亮出执法证,再次劝导其上岸。当事人十分抗拒,依然认为摸螺蛳没有违法,队员劝其百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两人通过学习后最终愿意上船回队里接受调查。调查清楚后,两人深刻意识到摸螺蛳的危害性,自愿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下一步,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在增加涉渔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增加非法捕捞水产资源的巡查频率,全力守护澧水生态环境。
(来源:慈利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