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将爷
今天来说一件事,涉及到重庆和吉林的两地官方信息错位。
先声明一下,这次我站重庆。这真不是因为自己是重庆人。
老铁知道,我是一个独立写作者,只依据事实、法律、常识和逻辑,进行理性判断。
当然,我更无拉踩吉林官方信息的意思,只是想通过信息甄别,来传递一些智识和理性。
这个事在网上闹得动静特别大,之前主题叫“吉林老人救助重庆游客反遭诬陷”。现在虽然反转了,但还是有争议。
事情是这样的。重庆的彭大妈跟着旅游团到吉林一个景区旅游,她站在路边换手套时,一辆拉着游客的狗爬犁经过。就在这时,彭大妈倒地了,摔成重伤,送到医院。
当时,经营狗爬犁的李大爷主动表示承担责任,并缴了三千多医疗费。
后来,彭大妈查出摔伤特别严重,手术花了三万多,她再向李大爷要钱时,李大爷不干了,否认自己有责任,还报警了。
吉林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认为彭大妈倒地与狗爬犁无关。于是,李大爷就被吉林文旅打造成一位好人形象,还给了李大爷补偿。
一时间,李大爷和吉林文旅得到一片赞扬,双双以光辉形象赢得民意。而彭大妈则被网暴了。
事情到这步,网友被激怒了。
这可以理解。毕竟,“彭宇案让道德倒退30年”的阴影还在人们心中。如果真是见义勇为者反被讹诈,那彭大妈被骂,就算是重庆人,我也要跟着吐口水。
但,彭大妈也不干了,她也报警给了重庆警方,说自己被冤枉了。
就在昨天,重庆出了这则警情通报:
这个警方公告,就是在辟谣,内容说得很清楚,彭大妈就是被狗爬犁给刮倒的,人家并没有冤枉李大爷。
在网友看来,这个警情通报,就是对着吉林警方和吉林文旅打脸。
一时间,很多网友也有点懵逼。信息都是来自官方,咋打起架来了。于是,网上还是在争执不休。
下面,就说说我对这件事的判断逻辑,主要是基于我的工作经验和生活常识。
再说一下,我格局没那么低,真不是出于本地偏向。
这些年,我给全国各地不少单位都讲过危机公关,经常举重庆例子,而且经常夸重庆。因为很少看到像重庆这样,面对公共焦点事件,警情通报能做到细节入微。
说得直白点,之前重庆有些引发全国关注的焦点事件,官方回应都完全可以作为同类事件范本。
比如,前几年的“帽儿姐事件”,去年的“胖猫事件”。
我不多重复。帽儿姐事件就是女司机太嚣张,结果被掴耳光,帽子都打飞了,还把警察老公拖进舆情;胖猫事件就是外省男孩与重庆女孩谈恋爱,传说给女孩花了很多钱,最后失意在重庆跳江,引起全网关注。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这两次警情通报的细节。我曾逐字逐句拆解过,可以说,几乎回应了网友所有关注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但,细节如果不实,就更容易翻车。重庆警方处理这种事件的专业和负责,是得到公共认同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大家想想江西“周公子”事件官方回应,就知道什么才叫尊重民意。
同样,对昨天这份警情通报,我也逐字逐句拆解了。
说实话,这事多少有些敏感。毕竟,重庆结论是在推翻吉林结论,如果到此为止,吉林那边是有些没面子。
尽管两地警方还在进行调查,但是,我要说说我的判断——我认为,重庆警情通报是靠谱的,是可以一锤定音的。
先说个常识,这个事动静闹得那么大,重庆警方如果只是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就去推翻吉林的官方结论,恐怕,真没有哪个敢于承担如此法律责任。
说白了,公权力就不可能为一个普通公民的失当行为支付失职甚至违法的代价。
当然,我更要给重庆警方点赞,公权力也必须有勇气为一个普通公民的清白挺身而出,哪怕是走进权力博弈状态。
所以,我更愿意把这个事件看作是一次调查取证和信息发布的专业较量。
这样说,大家也都懂了,这不涉及两地谁在黑谁,只涉及谁比谁更负责,谁更注重细节查证。
那就不妨简单比较一下。
之前,吉林警方得出彭大妈摔倒与狗爬犁无关的结论,主要就是基于“查看监控”。
请注意一个细节,就是最近的监控点离事发地有好几十米。所以,当事人也表示“画面看不清楚”。
重庆警方远赴吉林调查,当然也查看了监控,而且,还找了当事人问询。
法律对证据的认定,有好几种,其中就包括“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请注意,这两种证据,既是并列的,但,又有区别性。人证更重要。
这是因为,“有图未必有真相”。所以,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说白了,考虑到看监控可能看走眼,视听资料可能被处理“加工”。
所以,警方对这些监控取证,是一个特别严谨的过程。
重庆警方这次也去查看了监控,他们敢于推翻吉林警方查看监控的结论,这个事,肯定不是轻率作出的结论。只要有点常识,他们一定是进行了更加全面细节的审视复查。
最关键的还有这个重要细节,就是重庆警情通报里面明确说:“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民警赴外省找到当时乘坐李某所牵狗拉爬犁的游客夫妇了解情况,二人均明确表示,李某牵着他们乘坐的狗拉爬犁行进时,爬犁右边钢管碰到路边女士腿部致其倒地。”
请注意,这两位游客就是证人,而且,他们是坐在李大爷所牵的狗拉爬犁上游客。
这就意味着,这样的人证,根本就不是彭大妈这边的人。而且,人证的现场视角,是最直观最直接最能看清楚的。
再请注意,只要有起码的常识,就都知道充当人证,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两位游客与李大爷无仇,也与彭大妈无亲,他们会愿意违法去做假证吗?
最后,我还想说一下警情通报里的“综合多地调查情况初步查明”“向主治医生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这两句话。
这里的多地多人,无疑是值得想象的。说白了,这就是完成一个取证闭环。
特别是“向主治医生了解情况”,意味深长。换句话说,彭大妈摔伤的原因,也可以通过伤情推论出来。
一个人站着换手套,突然倒地,而且摔得几处粉碎性骨折,在没有外力撞击情况下,可能性大吗?主
治医生的结论,相信也一定给了重庆警方足够的理性和自信。这些,恰恰是之前吉林警方缺位的。
说到这里,我又想说回到以前拆解重庆警方类似事件通报的感受了,真的太注重细节了,太严谨了。这方面,他们的功底是厚实的。
或许有人还会说,那,重庆警情通报为何那么克制呀,为何还要强调正在协同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呢?
这就是公共理性,就是权力伦理,就是同行尊重,就是程序正义。
说白了,重庆警方是有绅士风度的,当然,也应该有。
其实,不论哪里的警方调查,有时仓促出现偏差,也是难免的。作为同行,彼此善待也有必要,而社会舆论在这方面,当然不可能有这样的容错空间。
所以,这本身也是舆情理性引导的需要。毕竟,这起事件动静都闹得那么大了,没有必要再引出次生舆情了。
只可惜,现在有些网友仍然在争议。
但,基于经验、法律、常识、逻辑,我相信这一次重庆警方的调查结果是能一锤定音的。
这次真相可能迟来了一点时间,但,正义肯定是不会迟到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后真相时代,质疑当然是一种品质。
但,失去常识、智识和理性的质疑,有时候,就是一种人性变质了。
PS:全文完。共2799字。今天这篇,只是说一些细节推演,只是还原客观真相,绝无帮腔和拉踩。推荐一本罗翔的书,应该可以帮大家多些法律理性。
此外,公号改为算法推荐了,也恳请大家多转发,助我重新激活此账号。请大家扫下面二维码,加好友以保能及时找到我,谢谢各位!
请欢迎关注人格志视频号,方便我们在直播间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