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记者 郭可欣

“我们通过查看企业排污许可平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4.2平台)和广东移动视频云平台,对生态环境部推送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发现该企业存在自动监控数据部分时段恒值、数据陡降等情况,并涉嫌每次数据超标后都进行故障标记。”2024年11月2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来自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的蓝刚对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据他介绍,该企业主要从事服装水洗加工工作,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

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7年来,这是蓝刚第一次参加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统筹强化监督检查行动,他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是在2024年10月30日—11月5日期间,对惠州市15家重点涉水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蓝刚(左三)向企业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受访者供图

“这次行动让我感受到,生态环境执法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在蓝刚看来,生态环境执法要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执法从严,违法必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检查现场,蓝刚和执法组的同事们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较为简陋,曝气池内,部分曝气头已损坏,外排废水呈黄褐色,但自动采样器超标留样桶内的水质却颇为清澈。通过对采样进水管进行排查,他们发现,采样管进入站房前端设有一处三通管件,周边还散落一条软管,“软管一端与三通连接处相吻合,另一端延伸至装有大量清水的塑料桶,印证了线索中发现的自动监测数据长期处于低值且大量恒值的现象”。

“执法组使用的是非现场执法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蓝刚介绍,每一次检查都带着问题来,是“有的放矢,无事不扰”。“现场所有的线索和证据都会移交给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由属地进一步展开调查。”


蓝刚(右二)在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受访者供图

蓝刚介绍,如今,科技手段已应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非现场”成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之一。“例如在企业的排污口加装自动监控系统,执法人员可以远程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等新技术,也可以对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等开展污染源检查。”非现场监管很大程度上帮助解决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数量少、线索不精准、效率低等痛点、难点,能够进一步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效能,更好地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在蓝刚看来,作为一名合格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既要熟练掌握各种执法手段,也要充分熟悉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行业企业产排污环节的相关情况。“打铁必须自身硬。”蓝刚这样说。他坚持深入企业,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练就了“一眼准”的本领,“及时发现问题,才能迅速锁定生态环境违法事实,让违法行为‘无处可逃’。”


蓝刚(左二)在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受访者供图

“我从1998年参加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一直是在执法一线。”对蓝刚而言,“保护生态环境”,真切地陪伴他走过二十余年,是他“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也是他“敢于担当的责任心”的注解,“这些年来,我切身感受到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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