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某驾驶晋KD****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路过青银高速阳泉段时,被预警系统提示该车存在“准驾不符”嫌疑,随即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立即指派民警在平定收费站设卡布控。
经查,该车确为车主罗某驾驶,且罗某现已62周岁,其驾驶证在两年多年已经降级,现准驾车型为“C1”,按照规定已经不能继续驾驶大货车。
罗某交代,他也知道自己已经失去驾驶大货车的资格,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出差错,就和侄子继续跑车拉货,没成想还是被民警查获。
最终,罗某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的处罚。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证降级分为
1
超龄降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小贴士
1、年龄在60(含)周岁以上的AB类驾驶人办理降级,属于超龄降级,需先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2、年龄在60(含)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持有A2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保留C6准驾车型。
3、年龄在70(含)周岁以上的持有D/E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要降级为F准驾车型。
2
自愿降级
在60周岁前,AB类驾驶人可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3
身体不符合驾驶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准驾车型不符的危害
准驾车型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因为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