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广东省大埔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歌舞娱乐场所、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专项整治磋商会。

“对不起,这里未成年人不能进入,请出示身份证。”日前,广东省大埔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禁入场所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时,该院一名身着便衣、长着“娃娃脸”的检察官被某酒吧工作人员拦在了酒吧大门外。这让大家很高兴,因为该酒吧在禁止未成年人随意入内方面有了很强的意识。

2023年底,大埔县检察院检察官陈炜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未成年人小凯(化名)经常出入某酒吧。未成年人出入酒吧是特殊个案还是普遍现象?该院随即决定对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违法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全面掌握相关情况,承办检察官梳理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的相关刑事案件,并对辖区11处歌舞娱乐场所和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对现场发现的这些场所随意接纳未成年人、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以及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等情况,检察干警及时收集和固定了证据。

2024年4月,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磋商会,研究分析相关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现状、原因及治理对策。结合前期调查和座谈交流情况,该院依法向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特殊场所的监管,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协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先后约谈5家酒吧,查处整改问题7个。在“回头看”活动中,检察官随机走访了辖区多处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通过实地调查和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目前,相关商户均能够自觉履行守法经营主体责任,拒绝未成年人进店消费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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