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5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会上,刘建功同志当选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强化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地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刘建功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功,男,汉族,1969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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