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某小区居民王某某到社区反映其当前生活困境,王某某现居住在长子史某乙家中,史某乙夫妇中午不回家,王某某行动不便,无法自己做饭,每日中午只能吃冷饭冷菜,且在屋里经常摔倒。王某某想搬回自己原先居住的一楼住所,却遭到三个子女的共同反对。为此,她希望社区介入,帮忙劝说。



受理案件后,调委会多次深入小区走访调查,分别同王某某、史某甲、史某乙、史某丙进行沟通,全面梳理事件脉络。大女儿史某甲表示史某乙夫妇整日外出,无法妥善照料母亲,故不愿母亲继续留居史某乙家。史某乙则担忧一楼环境潮湿,易引发健康问题,故反对母亲回原先的一楼居住,承诺白天下班后会全力照顾母亲。小儿子史某丙提出,一楼住所系其向小区物业租赁房屋,自己本身居住在六楼,母亲上下楼极为不便,建议母亲继续留在史某乙家,愿每月支付史某乙750元作为母亲的生活费。鉴于四方意见各不相同,调解委员会决定前往史某乙家中对四人进行面对面劝说与调解。起初四人各执一词,随后兄妹三人甚至开始相互指责对方未妥善照顾母亲,矛盾进一步激化,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经过两次深入接触,调委会发现案件争议的核心在于王某某的居住与生活安排。因此,调委会决定将兄妹三人约到调解室进行二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高度赞扬兄妹三人均有赡养母亲的意愿,强调作为家人应相互包容与理解,既然三人均希望母亲得到妥善照顾,就应尊重母亲的意见与想法,而非强加个人意愿于母亲。调解员希望三人能够倾听母亲的意见,确保老人安享晚年。最终四方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本案例系子女在赡养老人问题上意见不一,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客观分析,最终促成了调解的圆满成功。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矛盾与纠纷,更为王某某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调解在解决家庭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与价值。(来源 洛阳市涧西区司法局)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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