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4)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

莆田市秀屿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秀屿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秀屿区笏石镇撤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莆政〔2022〕2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设立街道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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