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领导您好!关于我市公租房政策有哪些?名下没有房产,一直在本市租房,想问下怎么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请领导帮忙解答下,公租房位置在哪些区域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您好!现将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商丘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商安居〔2015〕12号),为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及保障标准的批复》(商政文〔2016〕232号)文件的规定:

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申请人在商丘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3.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

4.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生需提供在本市城区内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或协议。

我市市区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和三区住房保障部门管理的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我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目前有空余房源的是长城新苑公租房项目,由商丘市商*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位于商丘市梁园区黄河路北侧、新建路西侧、清新路南侧、柿园路东侧。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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