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按照《提醒函》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过一个清廉祥和的新春佳节。”一名驻在单位的负责人表示。
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绿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驻在单位下发廉洁过节《提醒函》,教育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自觉抵制“节日腐败”: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节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节日节点是‘四风’反弹高发期,以《提醒函》的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重申纪律规定,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倡导清廉庆佳节、和谐迎新春的新风正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来源:绿园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