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品最重要的是什么?肯定是莫过于安全,所谓“食以安为先”,而如今,相关监管部门连食品安全都掌握不好,对于社会来说岂不是很悲哀!

今天,新闻媒体在网络媒体上曝光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食品安全事件。云南一商贩竟用“敌敌畏”蘸在卫生纸上进行烟熏腌制腊肉,后在网上进行售卖,行为令人发指

据新闻媒体报道称,这件事情发生在云南宾川,一商贩为了防止腌制的腊肉生虫,竟用农药“敌敌畏”原液蘸在卫生纸上,点燃后大面积进行烟熏,来遏制消灭蚊虫滋生。

不仅熏的时候用“敌敌畏”原液,而且进行长期保存的时候也用“敌敌畏”原液兑水,喷洒在保存房间的地面上以及墙面上,来彻底遏制蚊虫滋生在腊肉上,防止腊肉变质。


图片与事件无关


想必大家都知道,农药“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其毒性很强,达到一定的剂量,人口服后10分钟就能出现中毒症状,对人体的危险很大,甚至严重时会致人死亡。

更炸裂的来了!据新闻媒体称,这位商贩用“敌敌畏”原液烟熏的腊肉,并不是家里自己食用,而是放在网络上进行售卖,把这样的毒腊肉销售给全国各地的人民群众。


图片与事件无关


让人感到庆幸的是,这名云南商贩于去年4月28日就被宾川警方依法查封,从商贩家里搜出正挂晾保存未销售的腌制肉制品,火腿171只,三线肉20块,猪脚8只,猪肥肉110斤,敌敌畏13瓶,电动喷雾器1台。

数量真是惊人,让人顿感恐惧。警方随后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这些样品结果均不合格,均含有敌敌畏成分,虽说只是烟熏和兑水稀释,但此含量足以让人食用后引发身体中毒或不适,可见敌敌畏毒性很强。


图片与事件无关


2025年1月6日,云南宾川人民法院对毒腊肉事件公布一审判决:涉事商贩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罚款105000元。

判决处罚决定一曝光,引发了社会与网友们的强烈关注与热议,网友们纷纷表示:真是太轻了,本以为最少也是三年,没想到只是个缓刑!其他网友也议论纷纷。

‬太轻!必须修改法律,凡是药食造假制毒的,都必须重罪!



‬为什么要缓刑?难道罚了款收了钱就没事了吗?为什么不重判?还要放着他危害人间!



‬食品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了!只判个缓刑,这不等于没罚吗,想当年掏鸟窝卖了几只鸟都被判了十年半。



‬对这些危害性很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绝不应该这样判,就应该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起到震慑作用!



可见,全国人民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都是秉承着严惩重罚的态度。低成本的食品安全犯罪,这不仅纵容了部分不法分子肆意猖獗违法,而且严重威胁着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确实,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听取一下民意,对食品安全犯罪重新商榷量刑标准。

‬写到最后

对于食品安全犯罪和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犯罪分子,不能像挠痒痒一样,不痛不痒,判罚太轻只会纵容犯罪,就应该对此类犯罪予以重刑,才能震慑住犯罪行为。

从这个事件中也反映出一个实际的问题,现在当下老农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犯法也不知,相关部门应该组织向老百姓传援必须的知识与法律,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最后,食品犯罪等同于谋财害命,在这个食品安全犯罪的问题上,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多听取民意,多听听民声,是时候对食品安全犯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了,必须让犯罪成本达到无法承受,方可遏制住这种趋势。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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