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城拍案
市面上,减肥产品层出不穷
其中,标榜着
“轻松瘦身、快速见效”的
减肥果冻
受到不少爱美人士的追捧
然而,诱人的承诺背后
隐藏着可怕的秘密
检察机关如何通过
协同治理机制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让我们一起看看!
案情
“减肥”果冻藏危机
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
2022年3月,王某成立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代加工生产酵素果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食品。王某分别雇佣肖某与管某,担任公司管理人员和现场生产负责人。
同年,该公司接到了泉州一家企业委托,生产包括胶原蛋白肽果冻、益生菌果蔬果冻等多款产品。为了达到客户要求的“促排减肥”效果,王某与其团队向这批产品添加了未经科学验证且未知来源的“益生菌粉”“决明子粉”等物质,随后便将这些不合格商品推向市场销售,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2万余元。
之后,这件事被人发现并举报给了相关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送检及司法所鉴定,上述果冻制品内含有某种“酚丁类”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旦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产生一定毒副作用,影响健康,甚至危害生命。泉州某公司已经出售给消费者产品,数额为人民币29495元。
该案侦查终结后
被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认定
本案构成单位犯罪
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
及王某、肖某、管某的行为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同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安区法院采纳起诉意见,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三千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该公司需承担产品销售价款十倍即人民币29495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目前已全额赔付。
【意义】
牵头协同多方联动治理
打造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实践样本
在此类食品安全案件审查过程中,同安区检察院积极推动构建“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机制,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侦查阶段中,王某、肖某均拒不承认犯罪事实。面对“零口供”的情况,同安区检察院迅速介入案件侦查,积极引导取证方向,指导警方锁定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主观犯意、涉案金额及危害后果等案件关键证据,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筑牢食品安全堤坝。
落实最严要求,启动民事公益诉讼
遵循“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同安区检察院在办理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旨在通过高额罚款震慑不法分子,保护消费者权益。
跨区域联动执法,全链条打击犯罪
考虑到此案涉及多地销售网络,同安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泉州地区经销商的调查取证工作,利用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精准锁定各环节责任人及其违法所得金额,实现了对整个犯罪链条的有效打击。
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和被宣告禁止令的人员,同安区检察院还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建议书,建议设立禁入人员“黑名单”,并在市场准入许可中进行筛查,加强准入监管。
荣誉
2024年9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在山东省威海市举办第三届食品安全执法稽查优秀案例现场评审活动,该案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获评“全国食品安全执法稽查优秀案例”,同时因行刑衔接成效突出,获评“2024年度食品安全联勤联动优秀案例奖”。
End
同检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同安检察
责任 专业 团队 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