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然看到一则关于新能源车维修的案件,其最终审理的结果颇有些让人意外。
大刘和小刘合伙开了家汽修店,由于技术过硬,生意还不错。但后来一件维修的小事,竟然掀起了轩然大 波,甚至他俩被判刑半年。
说话某一天,他俩正在店里忙活。一位车主找上门来,说其新能源车撞了一下,结果电池被锁,趴窝了,无法启动,便就近请师傅看看,看能不能帮忙解锁。
有生意送上门,哪有不修之理?何况,他们掌握了一些重要技术,一般人都搞不定的技术,正好可以一试身手。
他俩费了一些功夫,但好在还是修好了,原来是车子电池被锁死了,他俩通过电脑解锁,把车修好了。至于有些配件,他们没有,车主只能再到四S店里换。
但令他俩没想到的是,就这么一次简单的修理,竟然为他俩带来了大 麻烦。
就在车主将车开到四S店后,一检查,未在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的消息就暴露了,于是,这个厂家直接以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为名,将大刘小刘告上了法庭。
听到这个消息,车主,还包括大刘小刘几人都直接懵了,这从来没有听说过呀,这哪跟哪?修个车,也有罪吗?
还别说,真有罪。法 院经过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为大刘和小刘的行为构成了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据此,作出如下判决:依法判决大刘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小刘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违法所得及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我们先来看看这条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款新能源汽车为避免动力电池在撞击受损后继续使用引发短路起火,电池管理系统会在识别到碰撞信号后“上锁”。按照常规流程,动力电池要想“解锁”,非常麻烦,而且费用高、耗时长。而大刘、小刘利用芯片读写器、电脑等工具修改了电池管理系统数据,成功为车辆电池“解锁”。但这违反了国家法律。
所以,法 院认为,大刘小刘违反国家规定,对新能源汽车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其行为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好在未产生严重后果,所以处罚不重。
不过,这一判决结果给汽修行业敲响了警钟,在告诉车主也在告诉维修人员:一般修理厂是不能给新能源汽车修理的,尤其是内部的东西。一旦你修理了,就可能被告上法庭,甚至可能失去你的“吃饭家伙”。
然而,这一判决真的合理吗?新能源车主真的没有权力自主决定自己的车辆在哪维修以及如何修理吗?咱们来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能源汽车的本质。新能源汽车,顾名思义,是一种使用新能源作为动力的汽车。它和传统的燃油车一样,都是车主购买后的私人财产。车主对自己的车辆拥有完全的使用和支配权力,这包括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等。如果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需要修理,那么他们有权选择去哪里修理,是选择4S店还是普通的汽修店,这应该是车主的自由。
在这起案件中,大刘和小刘只是按照车主的要求进行了修理,他们并没有主动破坏或篡改车辆的计算机系统的意愿。他们的行为完全是在车主的委托和授权下进行的。那么,既然如此,他们为何要被判罪呢?难道车主的委托和授权就没有法律效力吗?
再者,我们来看看厂家所指控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确实是一个复杂的计算机系统,但它首先是车主车辆的一部分,而不是厂家的远程控制系统。修理工对车辆进行维修,包括对电池管理系统的解锁或调整,都是在对车辆本身进行操作,而并没有直接破坏或篡改厂家的服务端计算机系统。因此,将这一行为定性为“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似乎有些牵强。
此外,即使修理工的行为真的对厂家的某些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这种损害也应该是通过市场竞争、售后服务等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刑事手段来打击。毕竟,车主作为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维修服务。如果厂家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他们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将修理工和车主都推上被告席。
总之,这起案件对我们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了一个醒:车子虽说是你的,但你可没有自主 权决定在哪维修,要修也只能到指定的地点……
但总觉得厂家的这条规定是不是霸道了一点,自己买来的车,竟然自己不能做主,那这车到底是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