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对执行法院很重要,因为每个地方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同,成功实现权利的几率就会有所不同。

譬如有些地方法院联合公安可以追踪被执行人、有些地方法院联合电信服务商定位被执行人,有些地方法院啥都没有……

而且有些法院存在人情关系案、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会阻碍执行。这是为何最高法于 2024年6月出台交叉执行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执行管辖属于执行案件的顶层设计。确定执行管辖会关系到后续执行推进、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执转破等法律问题的适用以及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落地。

看到这个标题很多债权人会对此感到疑惑,执行法院可以选吗?

是的。

执行法院既可以在诉讼前予以选择,也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予以选择。

《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可见,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为一审法院或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而一审法院则是诉讼时予以确定的法院。可见,执行法院是可以选择的。即便到了申请强制执行阶段,也可以通过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诉讼前确定执行法院是诉执一体化的体现,即在诉讼前考虑最终回款,这样可以极大的避免和降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能。但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债权人为了诉讼的便利、节约诉讼成本忽视了这一方面的考量,从而与实现债权失之交臂,未免有些可惜。

另外,有些网友以及一些法律从业人士看到这就会笑,执行法院选错了也没关系,可以移送管辖啊。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显然是没有实操经验的。

这里说一个很浅显的职场经验就明白了。执行法官拿着死工资,不按案件标的拿提成和奖金,为啥会平白无故的接手你的案子闲着没事给自己添堵?许多执行法院也恨不得把案子给送出去,没人接手烫山芋才是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除了一些特殊案件具有专属和集中管辖的特征外,如何选择好执行法院是一件值得纳入考量的事情,切莫想当然。倘若想事后移送管辖,则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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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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