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分别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侦查阶段(公安):

1. 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

监委办理的案件程序有所不同,可以自行网络查询。

2. 侦查措施:

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鉴定等。

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都集中在这块,决定案件结果的,主要还是证据,侦查措施的根本目的就是找出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

3. 强制措施:

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

如果案情相对简单,犯罪情节轻微的一定要及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等,以避免长期羁押。

4. 侦查终结:

侦查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1. 受理: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后进行审查。

2. 审查:

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包括犯罪事实、证据、罪名、法律适用等,以确定案件材料是否充实,是否足以定罪量刑。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

证据审查,重中之重。

3. 补充侦查:

如果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原则上,退回补充侦查,何况这样操作对于检察院来讲更省事。

4. 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决定起诉,应当制作《起诉书》,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

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 受理:

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程序而已,几乎毫无例外的会受理。

2. 庭前准备:

包括送达起诉书副本、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等(至少提前三天告知)。

曾遇到过不仅通知了律师,也通知了公诉人,但是没有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这种情况,庭审肯定无法进行。

3. 开庭审理:

包括法庭调查(发问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

对于被告人来讲,一定要抓住法庭调查环节,利用好庭审发问和质证,将对自己有利的情节一一展示给合议庭,或许可以争取一个更好结果。

4. 判决:

合议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宣布判决之前,被告人一方如果有新的重大关键证据,比如可以证明无罪的不在场证明,一定要及时提交,此时仍然有可能逆风翻盘力挽狂澜。

写在最后

需要说明的是,每个阶段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不同类型和复杂程度的刑事案件,在具体流程和时间上可能会有所差异。

不能墨守成规,更不能不等变通。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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