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2024年度各类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报送2024年度报告。

2024年度报告报送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方式有: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号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号HNSGSJ,或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操作。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4年度报告。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用短信链接的方式进行操作。如果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第一时间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核实,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需要注意的是,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经营主体应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依照相关规定,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 鲁 超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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