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九十一种药品“提质不提价”(引题)

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提高群众用药保障水平(主题)

法治日报记者 赵晨熙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关系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159种。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随着更多新药进入目录,患者受益水平将稳步提升,同时将有效提振医药行业加大研发创新的信心,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目录实现“每年一调”

持续深化医保目录管理改革,是国家医保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2018年组建以来,国家医保局实现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每年一调”,制度框架、范围条件、规则程序等基本定型。

“坚持目录动态调整,及时把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范围,是医保部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黄心宇指出,2024年的目录调整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贴合患者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实际,在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稳步提升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

与往年调整相比,此次调整范围以新药为主,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种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同时,新增91种药品中有38种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了历年新高。

纳入更多性价比更优的药品,实现“提质不提价”是此次目录调整的一大特点。

黄心宇介绍,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在肿瘤、糖尿病等领域都有疗效更佳、依从性更好的药品被纳入目录,同时保证了价格和费用基本相当。比如,某款重性精神病治疗用药,一针可维持半年有效,与目录内原有每月注射一次的药品相比,疗程费用降低30%以上,提升了患者依从性、减轻医疗体系负担。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经执行,考虑到个别药品被调出,为保障患者用药连续性,国家医保局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在今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内将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替换。

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当前,随着各种因素叠加影响,医保基金平稳运行面临不小压力。新版目录施行后,是否会给医保基金带来影响成为民众关心的问题。

“在调整中,国家医保局将‘确保基金安全’作为底线,平衡好短期获益和长远保障之间的关系。”黄心宇称,在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对临床价值不高、纳入目录必要性不强的药品从严把握,防止“浑水摸鱼”;对部分已在目录内但费用偏高、基金支出量大、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品种进行再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减轻患者和基金负担。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医保基金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付累计超3500亿元,惠及患者8.3亿人次,为患者减负超8800亿元。

“提高群众用药保障水平是我们的目标,确保基金安全是我们的底线。”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指出,在大规模资金支出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一方面是靠科学合理测算,通过谈判准入确保药品“质价相符”“物有所值”,另一方面是靠医保部门近年来的深化改革和系统治理,针对存量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在降低参保群众负担的同时,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目前,已有438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力争医保基金“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仿制药集中带量采购和创新药谈判是国家医保局不断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两大战略抓手。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文指出,近年来国家推行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新药耗新技术的准入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了超5000亿元的医保基金空间,给新药纳入目录提供了支撑。大量新药进入目录,并没有导致医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大幅增加,而是在相同的医保基金支出规模上实现了“腾笼换鸟”,并保障范围实现了优化升级,医保基金的支出合理性和使用效益显著提升。此外,通过新药谈判和仿制药集采,流通环节的不合理费用空间也被大幅压缩,药品零售价格更加合理,药品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性大幅提升。

优质创新药纳入目录

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是国家医保局坚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最直观体现就是经过7轮调整,累计将14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

黄心宇介绍,国家医保局改革医保目录准入方式,自2020年起施行企业申报制,申报范围主要聚焦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通过在评审阶段增加创新性权重、在谈判阶段充分考虑创新价值、在续约阶段实行降价保护等措施,建立了全流程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机制。以2024年调整为例,最终有38种创新药新增纳入目录,创历年新高。

国家医保局取消了原有的地方自行增补药品权限,从国家层面统一准入,实现医保用药范围的全国统一,同时通过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督促医院应配尽配、支持“双通道”供应等加快创新药临床应用,这也使得多数创新药在进入目录后能够实现快速放量,获得合理的市场回报。

2018年至2023年,我国医药上市企业销售费用占比从17%降至13.7%,研发费用占比从1.8%增至4.7%;我国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受理量从2017年的483件增加到2023年的2255件;2013年我国新药研发管线的全球市场占比仅3%,2023年占比达28%;2017年仅有9%的药品选择在中国首发上市,2023年在中国首发上市的药品占比已增加到29%……陈文列举了一系列数据来表明当前我国创新药发展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国家医保局通过战略购买、价值购买实现需方牵引,对医药产业发展发挥了‘指挥棒’‘加速器’作用,有力促进了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陈文指出,过去我国医药企业“重销售、轻研发”现象非常突出,既影响整体创新实力,也易造成医患矛盾。国家医保局以目录准入谈判、集中带量采购为抓手,推动降低虚高药价,拉促并举引领医药行业走上创新发展之路。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开展临床试验的国家地区和全球第二大药品首发上市国家。

“医保药品谈判将众多优质创新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极大激发了医药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为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了蓬勃动力,成效显著。”陈文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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