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南、北门口

开放临时摊点的通知

2025年春节将至,为更好地发展节日经济,满足市民节日期间购物需求,规范临时摊点,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购物环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前提下,经城管大队现场勘查,在南、北门口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摊位。具体设置方案如下所示:

一、设置地点、经营范围

1.南门口小广场,中国人民银行门口,可经营春联、年画、灯笼。

2.北门沿江路和解放路路口中国竹乡下,可经营春联、年画、灯笼。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条件:申请人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同一户口簿仅限一人报名,经审核发现如同一户口簿多人报名的,均作无效报名处理)。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8∶40-11∶30,下午2∶40-5∶00,过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崇义县城市管理局三楼348办公室,咨询电话:3812629。

三、抽签时间及地点

1.2025年1月20日上午10:00进行公开抽签确定摊位。

2.抽签地点:崇义县城市管理局一号会议室。

3.抽签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确认单、两寸照片一张。

四、注意事项

1.经营户必须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县城管部门划定的区域,时间段内经营。

2.经营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做到文明、守法经营,不销售国家禁止的违禁品,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经营户应自觉遵守临时摊点管理规定,规范经营。不得设置音响进行促销,不得使用车辆进行销售货品,摊位禁止摆放车辆。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各类货物有序摆放,人走场地清。

4.经营户应文明经营,严禁破坏垃圾箱、护栏、灯杆等公共设施,不得乱踩乱踏草坪、绿化带等。

5.所有临时摊点于许可截止时间自行撤出,并恢复原有面貌。

6.经营户必须服从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来源:崇义城管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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