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南都记者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惠州市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惠城区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惠城府〔2020〕2号),惠城区明确了禁燃区的范围。具体区域划分:
(一)东面:惠大高速长湖互通→惠大高速→潮莞高速数码园互通;
(二)南面:潮莞高速数码园互通→潮莞高速→长深高速镇隆互通;
以上东、南面路段往西面方向和北面方向所有惠城区管辖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西面:长深高速镇隆互通→长深高速→长深高速惠州支线与河惠莞高速交叉处→河惠莞高速→河惠莞高速珠田互通→长深高速→广惠高速小金口互通;
(四)北面:广惠高速小金口互通→广惠高速→惠大高速长湖互通;
以上西、北面路段往东面方向和南面方向所有惠城区管辖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惠阳区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惠阳府〔2023〕50号),惠阳区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淡水、秋长、三和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沙田、新圩、镇隆、永湖、良井、平潭镇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域。
惠东县
根据《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在平山、大岭街道、 白花镇相关区域禁止销售燃放及在高潭镇、平海镇、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相关区域限时燃放的通告》(惠东府告〔2024〕3号):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平山街道区域:东至环城北路、县林业局办公楼、粤惠和谐小区;南至环城南路、寨场山;西至西枝江、河北二路、青龙大道、新平大道至环城南路交汇处;北至环城北路、三联大桥。
(二)大岭街道区域:东至西枝江,西至坑口桥(坑口河),南至大洲村财山、牯湖和渡湖地段,北至环城北路。禁爆范围包括大岭社区、东兴社区、沙梨园社区、富祥社区、新安社区、新源社区、新联社区、洪湖村红新村小组、红一村小组和新一村小组。
(三)白花镇区域:白花社区、沿河社区及太阳坳片区。
高潭镇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将高潭圩镇周边的社区居委会全域(人民东路、河汕路、新兴路、市场街)、黄洲村全域(月湖、龙田、央陂、陈田、高兴、黄坑村小组)、新联村全域(坳头、洋头、楼下、寨下、寨排、领头、上馆村小组)、普联村全域(坳仔、长安、下埔、上圆、广昌、湖洋、丸仔、坝仔、新塘村小组)、福田村部分区域(朱屋、六水、社背、元墩村小组)设为限放区域,将6:00时至7:30时、18:00至22:00时规定为可燃放时间,其余时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双月湾沙滩禁放区域、可燃放时间
( 一)平海镇划定万科9号门停车场空地(约600平方米),万科双月湾四期对出空地(约600平方米)、南门海高登喜岸西北斜对出空旷地处(约500平方米)、高洋尾情人岛驿站西北处(约1000平方米)沙滩区域为限时可燃放区,将18时至22时规定为可燃放时间。
(二)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划定东山海和沙咀尾靠近沙滩沙浦地附近划定4个空旷沙滩区域(日出银沙盐晶酒店牛头岭风景区入口靠近沙浦地区域;檀悦都喜天丽度假酒店与虹海湾二期之间空地;双月湾温德姆至尊豪庭度假酒店出入口对面广场;双月湾落日沙滩P2停车场对出沙浦地区域)定为限时可燃放区,将18时至22时规定为可燃放时间。
博罗县
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城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和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博府〔2025〕1号):
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在县城东江南岸沙滩至江南大道博罗段内侧范围内,除以下时间段可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可燃放时间段: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初三和元宵节的8时至23时。
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面从广汕公路沿卢屋至下头塘(包括县中医医院、五矿·哈施塔特、县第七小学、依云小镇、香悦澜山、星岸城、水岸丽都、中洲·半岛城邦);
南面为惠州东江开元名都酒店(即原万怡酒店)、东江新城,滨江路至建业大道(包含博罗中学、东江豪门、金碧湾、东裕世家花园、水映山、恒福山语海、水岸阳光花园、江东村、博罗中学初中学校、县建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博罗东江大桥、县法院、水西村、碧桂园滨江府);
西面从建业大道沿飞龙大道至北环一路(包括博罗启正学校、县人民医院新院、远望商贸城);
北面从博罗实验学校北环一路沿秀村岭至广汕公路(包括省技师学院、兆桂园、奥林清华、奥园园著、秀村岭、禧临门)。
龙门县
根据《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及周边部分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龙府〔2024〕7号),龙门县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
东面:由武深高速江厦段至武深高速龙门立交;
南面:由武深高速龙门立交至县污水处理厂至S353线水贝出口至城西村Y294路口至围心村;
西面:由围心村至县龙新路办公区;
北面:由县龙新路办公区至花围村委罗江村小组猪肚湖路口至武深高速江厦段。
大亚湾区
根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惠湾管〔2020〕6号),请广大市民注意: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仲恺高新区
根据《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惠仲委〔2022〕1号),请广大市民注意:
仲恺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及潼湖军垦农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鼓励公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职能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举报烟花爆竹质量问题)。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