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3日获悉,经认真测算研究,兰州市医保局征求财政、税务等多部门意见建议并报请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起取消破产企业一次性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规定。对依法宣布破产、注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无需再按照平均寿命年龄核缴其退休职工和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在职职工剩余年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举将更好地解决参保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破产时对退休人员收取余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舆情风险和信访矛盾。同时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政策实施后将带来以下利好变化:

一是增效赋能,稳步提升市场主体发展预期和动力。主动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社会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市场退出成本大幅压缩,营商环境更加宽松,为市场复苏和繁荣注入活力动能,也是兰州市招商引资、虹吸外地优秀企业家参与建设现代化和美兰州的重要举措。

二是纾困减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运作风险和成本。直击市场主体的关心关切,为破产后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雪中送炭”,减轻债务偿还负担,提升企业经营容错空间,解除后顾之忧,在很大程度上提振鼓舞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解绑脱钩,全面推动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职工按规定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医保关系自动纳入社会化管理正常享受各项医保待遇,不再受原参保单位经营和缴费状态影响限制,切实疏通政策和经办堵点,维护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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