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江楠摄
人民网南京1月13日电(江楠)13日,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十四五”末,江苏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高技能人才是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随着产业迭代升级、经济数字化转型等对就业的影响逐步加深,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凸显。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潮介绍,全省五成左右的招聘岗位对求职者的技术技能有明确要求,平均每2个高技能岗位只有1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更是急需紧缺。”顾潮说。
目前,江苏省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494万、494万,比“十三五”期末分别增加105万人、39万人。为进一步培育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此次江苏围绕夯实人才培养、健全人才评价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在夯实人才培养方面,推进“职技”贯通,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试点技师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完善职业教育招生机制,采取“招工+招生”模式,引导中西部的优质生源来江苏上学;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在提高培训精准度和实用性的同时,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在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方面,纵向上建立卓越技师制度,组织高级技师研修和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加快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横向上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引导企业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均工资增幅。鼓励企业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待遇体系。将高技能人才纳入“苏畅”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配偶、子女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江苏将把对技能人才的关心关爱,贯穿到组织领导、培养选树、资金支持、表彰激励、宣传引导等各领域全过程,厚植全社会尊重工匠、崇尚技能的良好生态。”顾潮表示,特别是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江苏制造、江苏创造中的技术转化能力和技艺创新活力,将带动更多技能人才实现梯次发展,强化“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