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发布通知,公布今年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奉贤法院的论文《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的证明机制研究》荣获一等奖。奉贤法院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一等奖,再创佳绩!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的
证明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事实认定作为审判的首要环节,穿梭于实体法、诉讼法以及证据法的交汇地带,是法律适用之前提。对于事实裁判者而言,刑事司法证明既存在于定罪量刑事实的认定过程中,也作用在涉案财物证据的论证评价上。涉案财物审理长期依附于定罪量刑程序,涉案财物与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明虽有相似之处,却非完全一致,前者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为切实提升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公正性,有必要构建一套完备且科学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证明机制。首先,在待证事实上,可根据涉案财物事实与定罪量刑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以及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方式,将证明对象分成不同的事实类型。其次,在证明过程中,应当结合待证事实的特性,综合考量成本效益和实操性等因素,差异化设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证成标准。最后,在证明方式上,应构建以严格证明为核心,自由证明为辅助,并将刑事推定作为重要补充的刑事涉案财物事实认定体系。
近年来,奉贤法院高度重视司法研究工作,将学术研讨作为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产出高层次司法调研优秀成果,下一步,奉贤法院将持续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以高质量司法调研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素材提供:审监庭
文字: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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