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网友给我转发了一篇律师发的文章,说的是一位江西男子,在古玩市场买藏品被判刑的新闻。

然后追根溯源,发现这是2024年江西景德镇中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文章有较大改动。

真实情况其实也大差不差,以后的古玩市场大概率将会继续“沉沦”下去。


图文无关 都是网络配图

据官方通报,男子胡某三年多前在景德镇的一家古玩市场,先后在同一个地摊上,买了影青刻花小盏和黄釉三足香炉。一年后又在国贸陶瓷城的二楼,花费4万元买了一件明代青花云龙纹碗。

又过了几个月,有人在微信上向胡某询价,胡某的报价达到5万元。在2022年时,胡某的店里还以1.7万元,卖出一件“碎拼”的釉里红云龙纹盘。

然后他就被抓了,“倒卖文物罪”,判三缓五,罚款2万。胡某卖出的釉里红云龙纹盘被定为一般文物,其他三件均被定为三级文物。

以牟利为目的,收购买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就会触犯法律,通报里说明得很清楚了。


虽然胡某都是在古玩市场进行的交易,但通报里还说:倒卖文物犯罪行为往往与上游盗掘古文化遗址、盗掘古墓犯罪行为相关联。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亲自参与盗墓,只要进行真品古玩的买卖,都默认算是“销赃”了。

哪怕你是古玩市场开店的商人,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文物销售许可证,只要参与了一定年份古玩的经营行为,那么随时就有可能“踩雷”。

只有拍卖行、文物商店此类国家指定的经营场所,才能合法进行文物古玩的买卖。


3月1日就要开始实施的新《文物法》,其实并没有多大改变。早在几年前,国家就多次发布要“大力打击文物犯罪”的文件。

也就是说,你要是在古玩市场买到假货,那可能也就吃点金钱的亏。但是买到真货了,不一定是福气,反而可能会带来“牢狱之灾”。

不管有没有参与盗墓、走私等违法行为,只要出现在古玩市场且是真品,往往都会与“被盗赃物”联系起来。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大部分都在卖工艺品了吧?


这一年很多古玩市场要开展的交流会活动,有好几次都以停办告终,原因无外乎行情低迷,参展商亏损不愿意参加了。

“南长沙,北锦州”是每年古玩交流的两场大戏,最热闹的时候摊位上万,人流量十数万。但锦州在上半年宣告的停办,似乎在宣告着古玩市场,已经变成岌岌可危的“夕阳行业”了。

这和网络市场的“繁荣”比起来,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线下的机会可比网络大多了,毕竟能亲自上手。

却因为“法律风险”越来越高,真正的古玩商都玩不下去了,良币被卖假货的“劣币”淘汰了。


从来没有一个市场像国内的古玩市场这样,可以正大光明的卖假货,并且占据市场的绝大多数,好听点叫工艺品,且不犯法!

而卖真品就跟“做贼”似的,偷偷摸摸的一不小心就犯法。就算没有明确参与违法的行为,只是纯粹靠着眼力去淘到真品,但眼力越好反而风险越高!

只能说,在没有明确的“放开限制”且国家背书之前,大家不要再轻信网上宣传的那些“交易拍卖”了,基本都是假的。静静地等待吧,遵纪守法玩玩民俗老物件,大不了不玩“精品”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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