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披露,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一年来,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1件。
据悉,重庆环境资源法庭于2023年12月27日正式揭牌设立,系全国第七家和直辖市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一年来,该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1件,审结652件。其中,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80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3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60件;受理检察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48件。
在探索环境资源特色审判执行方式上,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改革,探索生态司法、生态修复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
创新悔罪方式,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重庆江津段)实施非法捕捞犯罪的行为人自愿购买短信服务,向进入保护区的所有公众自动发送法治宣传短信,引导非法捕捞者变为长江十年禁渔宣传员;指导江津区人民法院采用人工鱼巢的方式对因犯罪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实施生境恢复等。
科学运用自然恢复和替代性修复手段,引导破坏林业资源但经济困难的被告人采用劳务代偿方式履行修复义务,持续深化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鸟、巡河防污等责任适用方式,放流鱼苗3万余尾。
未来,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重庆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