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5〕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2处,名称分别为:岚山东、厦门路。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5〕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2处,名称分别为:岚山东、厦门路。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