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台的一对夫妻经营了一家豆制品加工坊,为了让豆腐延长保质期,两人商议后到药店购买土霉素片打成粉末,然后让工人添加到制作的豆腐中,并销售到超市。近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布此案,夫妻二人及一名工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图据图虫创意
龚某、刘某某夫妻二人,于2017年9月8日在三台县成立某豆制品加工坊,经营豆制品加工及销售。2023年9月,龚某和刘某某商议在制作豆腐过程中添加西药土霉素,以延长豆腐保质期。后刘某某到一家药房购买300余片土霉素药片并打成粉末。
2023年10月31日,龚某安排豆腐制作工人陈某某在制作豆腐时添加土霉素,陈某某在点制豆腐时添加土霉素粉末,制作出含有土霉素的豆腐共计13盒2连。当天,龚某、刘某某将含有土霉素的豆腐销售到超市等地,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91元。
2023年11月1日,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超市进行日常检查时,提取龚某豆制品加工坊2023年10月31日制作的豆腐样品1.6千克并送检。经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鉴定,送检豆腐中检出土霉素。2023年12月13日,三台县公安局民警对龚某夫妻的豆制品加工坊进行现场勘验,扣押了褐色粉状物质297克并抽样送检。经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鉴定,送检褐色粉状物质中检出土霉素。2023年12月13日,龚某、刘某某、陈某某经公安机关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龚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91元。
三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三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表示,土霉素作为药物,长期大量食用会引起肝脏损伤及肝细胞坏死,致人中毒死亡;一些不法商贩为了防止豆腐变质在豆腐或者豆浆中添加土霉素时有发生,消费者很难从外表上辨别出添加土霉素的豆制品。被告人龚某等人为了让豆腐保质期更长久,罔顾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购买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土霉素,在制作豆腐过程中添加后进行销售,侵犯了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健康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