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来说,动物是一种物质类生产要素。也许有一天,道德情感的改变将诱导人们用比较温柔的方式对待动物。然而,只要人们没放过它们,没让它们自行其是,人们将永远把它们当作只是行为的对象来处理它们。社会合作只可能存在于人类之间,因为只有人类才能洞悉分工与和平合作的意义和好处。
人,制伏动物,并且把它当作一种物质,纳入他的计划中。人在驯化、饲养和训练一些动物的时候,时常对动物的一些心理特点,表露他的赏识;他的这种表露,可以说是在呼唤它的灵魂。但是,即使是这时,那道区分人和动物的鸿沟仍然是不可跨越的。一只动物,除了满足自身的食欲和性欲,以及适当免于环境因素所造成的伤害之外,永远不可能得到任何别的满足。动物之所以是兽性的和非人性的,正是因为它们就像工资铁则所设想的工人那样活着。如同“人类文明将永远不可能出现,如果人们只知致力于进食和交配”一般,动物既不可能在社会关系中进行合作,也不可能参与人类社会。
人们曾尝试像看待动物那样,看待他们的同胞,并且像处理动物那样,处理他们的同胞。他们曾使用鞭子逼迫桨帆船上的奴隶和驳船边的纤夫,像拉动绞盘的马匹那样工作。然而,经验显示,这些放纵残忍的方法成果非常令人不满意。即使是最粗鲁和最迟钝的人,如果自愿工作,而不是因为恐惧鞭子而工作,也会有比较令人满意的工作成果。
原始人无差别地对待他在妇孺和奴隶方面的财产,以及他在牲畜和无生命东西方面的财产。然而,一旦他开始期待从奴隶获得一些有别于挽畜和驮兽也能提供的服务时,他就不得不松开奴隶身上的锁链。他必须努力以自利的诱因,取代单纯恐惧的诱因;他必须努力以人类的情感,诱使奴隶服从他的命令。如果奴隶不再只因被链住、被监视而不敢逃跑,不再只因恐惧鞭打而工作,则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关系便转变成一种社会关系。奴隶可能悲叹自身的不幸,并且企求解放,尤其是在从前自由快乐的日子仍然记忆犹新时。但是,他忍受那看来是不可避免的奴隶状态,并且尽可能使自己迁就命运,使这命运变得可以忍受。奴隶变得下定决心要透过勤勉和执行受托任务来满足主人;而奴隶主则变得下定决心,要透过合理对待,来唤起奴隶的热情与忠贞。主人和苦力之间,于是发展出一些可以适当称为友谊的熟稔关系。
有些称颂奴隶制度的作家不完全是错的;这些作家曾断言,许多奴隶满足于奴隶身分,并不希望改变。也许有些个人,有些团体,甚至整个民族和人种,很享受奴役状态所提供的安全保障;他们无感于屈辱和羞耻,乐意付出某一适量的劳动,换取特权,以便在某个富有家庭里分享某些生活便利品;在他们看来,顺从某位主人一些突如其来的怪异念头和暴躁脾气,只是一桩小憾事,或者根本不是什么憾事。
当然,那些在大型农庄和种植园里、在矿场中、在工作坊里,以及在桨帆船上工作的奴仆,其辛劳情况,迥异于主人家里的贴身男仆、清洁房间的女仆、厨子和保姆那种为某些作家所浪漫描述的愉快生活,也非常不同于小型农场里那些非自由劳工、挤奶的女工、牧工和羊倌的情况。没有哪个称颂奴隶制度的作家,胆敢美化古罗马时代的农奴命运(这些农奴被套上锁链、塞进囚禁奴隶的私人监狱),或胆敢美化美国棉花和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命运。(Margaret Mitchell,在她的畅销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里,歌颂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度,很谨慎地避开种植园里那些黑奴的一切细节,反倒特别喜欢书写主人家里那些奴仆的情况。即使在她的记述中,这些奴仆,也显然是整个奴仆阶级的贵族。)
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的废除,其实既不该归因于神学家和道德家的教诲,也不该归因于奴隶主的软弱或慷慨。在宗教和道德导师当中,有说服力的奴隶制度捍卫者人数和反对者一样多。奴仆劳动之所以消失,是因为这种劳动扛不住自由劳动的竞争;它无利可图,命中注定要在市场经济里消亡。
购买一个奴隶所支付的价格,取决于买者预期将从该奴隶的雇用(包括作为工人和作为可以生出其他奴隶的祖先)获得的净收益;就像购买一头乳牛所支付的价格,取决于买者预期将从牠的利用获得的净收益。奴隶主可没私吞什么特别收入,对他来说,奴隶完成的工作毋须给付酬劳,以及奴隶所提供的服务,潜在的市场价格可能大于饲养、收容和看管奴隶的成本,不是什么他“剥削”得来的利益。只要这些经济利益是可预期的,一个购买奴隶的人,必定在他支付的奴隶价格里偿付了所有这些利益;他为这些利益支付全部的价格,当然,适度减去时序偏好的扣除额。不管奴隶主是在自家里或在自己企业里使用奴隶,或把他出租给他人提供服务,奴隶主从奴隶制度的存在都没得到任何特别好处。奴隶制度存在的特别好处,完全归于猎捕奴隶的贩子,亦即,那些剥夺原本自由人的自由、把他们变成奴隶加以贩卖的人。但是,当然,猎捕和贩卖奴隶这种行业的获利性,取决于买方愿意支付多高的价格取得奴隶。如果这价格降至低于猎捕和贩卖奴隶所招致的成本,继续从事这种猎捕和贩卖行业就不划算,该行业就会结束。
然而,不管在何时或何地,使用奴工的企业绝不可能在市场上和使用自由劳工的企业竞争。奴工永远只在毋须面对自由劳工的竞争时,才可能被采用。
如果你把人当作牲畜处理,你便不可能从人身上榨出比牲畜那样的性能更多的性能。但是,这时有一项事实会变得具有重要意义,亦即,人的体力弱于牛马,而喂养和看管一个奴隶,相对于可望获得的性能而言,比喂养和看管牲畜更加昂贵。人,被当作一项动产处理时,每单位日常维生与看管成本的收益率低于家畜。如果你想从一个非自由劳工身上获得人的性能,你就必须提供该劳工特别的人性诱因。如果雇主希望得到比鞭子能榨取出来的产出更好和更多的产出,雇主就必须让辛劳工作者在所贡献的收益中也有一份利益。雇主必须酬谢勤勉、技巧和热忱,而不是惩罚怠惰和懒散。但是,雇主无论在这方面怎么努力,从一个非自由工人身上(即,一个没获得所贡献产出全部市场价格的工人)取得的工作性能,将永远不会等于一个自由工人(即,一个在未受干扰的劳动市场上招募到的工人)交出的工作性能。奴隶和农奴劳动所交出的那些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再怎么设法提升、也不可能超越的那个上限,还是远低于自由劳动的标准。在高质量的商品生产方面,一个企业如果雇用表面上便宜的非自由工人的劳动,绝抵挡不住那些雇用自由劳动的企业竞争。正是这个事实,迫使历史上所有强制劳动制度消失。
有些社会制度曾使某些区域整体或某些生产部门成为保留区,仅供非自由劳动占用,隔绝任何雇用自由人的企业竞争;于是,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便成为僵固阶级制度的基本特征,个人不可能借由个别行动予以废除或加以修改。至于在没有这些社会制度的地方,个别奴隶主都会主动采取一些措施,导致整个非自由劳动制度逐步地被废除。不是奴隶主人道主义的情感和仁慈,而是他们衷心企求,想从自己财产得到最大可能的利益这种强烈的动机,诱导古罗马那些冷酷无情的奴隶主为奴隶松开脚镣。他们放弃集中、大规模管理自己庞大地产的制度─大庄园制度(the latifundia),而把奴隶转变成实质的佃农,让他们自负盈亏耕种租来的土地,只须付给地主一定租金或一定比例的收成。在加工制造业和商业,奴隶变成企业家,而奴隶的资产,即,奴隶的私产(the peculium),变成奴隶合法的准财产。奴隶被大批解放,因为被解放的奴隶给予前奴隶主——他们的庇护者(the patronus)——的服务,比奴隶主可望从一个奴隶身上获得的服务更有价值;因为这解放并不是一项恩典,不是奴隶主赐予的一个免费礼物,而可以说是一桩信用交易,一桩分期付款购买自由的交易。被解放的奴隶必须在许多年内、甚至终身,每年给予前奴隶主一定数目的款项和服务。此外,被解放的奴隶过世后,庇护者对他们的房地产还拥有特别继承权。
随着使用非自由劳工的工厂和农场消失,奴隶制度不再是一个生产制度,而是贵族阶级的一项政治特权。封建大领主有权要求属下进贡一定的实物或金钱,以及提供一定的服务;此外,领主所属农奴的子女必须担任领主的家仆或军队随员,服侍领主一段时间。但是,不具有政治特权的农民和工匠则自负盈亏和风险,操作他们的农场和作坊。只在他们的生产过程完成后,领主才会介入、索取一部分收益。
后来,从十六世纪开始,人们又开始在农业、有时候甚至在大规模生产的工业,使用非自由劳工。在美洲的殖民地,黑奴制度成为种植园标准的经营模式。在东欧——在德国东北部、在波西米亚和所兼并的摩拉维亚与西里西亚、在波兰、在波罗的海诸国、在俄罗斯,以及在匈牙利和所兼并的地区,大规模农业建立在农奴无限制的义务劳动上。这两种非自由的劳动制度都获得政治制度保护,隔绝使用自由劳工企业的竞争。而在美洲的种植园殖民地,由于移民的高成本,以及个人缺乏足够的法律与司法保护、对抗政府官吏和种植园主贵族阶级的专横霸道,以致自由劳动供给和独立农民阶级的发展受阻。
在东欧,僵固的阶级制度使圈外人不可能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大规模农业保留给贵族阶级,而小规模耕种土地则保留给非自由农奴。然而,使用非自由劳动的企业抵挡不住使用自由劳动的企业竞争这个事实,任何人都没有异议。对于这个事实,整个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早期,论述农业管理的作家意见一致的程度,不亚于古罗马时代讨论农场问题的作家。但是,当时市场体系的自由运作,不可能触动奴隶和农奴制度的废除过程,因为政治制度把东欧贵族阶级的地产和美洲种植园,抽离出市场竞争影响的范围。最后废除奴隶和农奴制度的,正是如今大受辱骂的自由放任意识形态精神所主导的政治行动。
今天,人类又看到某些人尝试以强制劳动制度,取代自由人在市场上把工作能量当作“商品”出售的自由劳动制度。当然, 有些人认为,社会lism共和国的同志所承担的任务,和奴隶或农奴所承担的任务之间,有一个根本的差异。他们说,奴隶和农奴为某个剥削的领主而辛劳;但是,在后者那里,劳动的产出归于社会,而辛劳工作者是社会的一份子;因此,可以说,工人是在为他自己而工作。这种推论所忽略的是:所谓个别同志,以及所有同志全体,等同于收取所有劳动产出的集体云云,只不过是一个虚构的等同。社会lism共和国官员所追求的目标,和各个同志的愿望与欲望是否相符,还只是一个次要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是:个人对集体财富的贡献,无法依照市场所决定的工资获得回报。社会lism共和国缺乏任何经济计算的方法,因此不能分别决定:生产出来的全部财货当中,该拨给各个互补生产要素多少份额。由于不能确定社会个别欠每个人多少贡献量,社会lism共和国不可能按照个别工作表现的价值、酬谢不同的工人。
要辨别自由劳动和强制劳动,不需要知道自由和强制在玄学层次有些什么深奥细微的本质差异。我们可以把一个人所执行的某种外向型劳动称为自由劳动,如果这个人之所以执行这种劳动,是为了直接满足他自己的一些欲望,或期待透过花用这种劳动在市场上卖得的价钱来间接满足那些欲望;而强制劳动,则是在其它诱因压力下所执行的劳动。如果有人不喜欢这些术语,因为使用像是自由和强制这样的字眼可能引起一些联想,不利于平心静气地讨论相关问题,他也可以选择别的术语。譬如,我们可以用F 劳动取代自由劳动,用C 劳动取代强制劳动。然而,这里的关键性问题,是不可能受到所选择的术语影响的。唯一要紧的是:如果一个人自己的需求满足和他的工作表现质量,既没有直接关系,也没有任何可察觉的间接关系,那么,还能有哪种诱因可以激励他忍受劳动的负效用?
为了方便论证,且让我们假设:许多工人,甚至也许是大多数工人,将会自动下苦功、尽善尽美地完成他们的上司所指派的任务。(我们可以暂时忽略,在决定怎样给每个人分别指派不同任务时,社会lism共和国将遭遇到许多无解的问题。)但是, 对于那些在执行所指定的任务时怠惰懒散和漫不经心的人,该怎样处理呢?除了惩罚他们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因此, 必须赋予他们上司相关权威,让上司得以确立什么是犯罪、得以根据主观理由判决某某人是否犯了什么罪、并加以惩罚。于是, 支配型连结社会便取代了契约型连结社会。工人变成受制于上司的自由裁量权,整个人必须完全听命于有权力处罚他的首领或主人。
在市场经济里,工人出售自己的各种服务,就好像别人出售他们的各种商品。雇主不是雇员的主人。雇主只是各种服务的买者,必须依市场价格购买它们。当然,就像其他每个买者那样,雇主也可以任性而为。但是,如果他任意雇用或解雇工人,他必定要付出任性的代价。一个雇主或一个受托管理某一企业部门的职员,可以在雇用工人时随意歧视,可以任意解雇工人,或者随意削减工人的工资至市场工资率以下。他这样任性耽溺于这些随心所欲的行为,伤害他的企业或他的部门的获利性,从而伤害他自己的收入和他在经济体系里的地位。在市场经济里,这些任性的作为自动带来相应的惩罚。在市场经济里,对赚取工资者的权利来说,唯一真实有效的保障,是对价格的形成有影响的那些因素的自由运作。市场使工人免受雇主和助理的任性作为影响;工人只受制于消费者的至高权力,而工人的雇主也一样受制于这种权力。消费者透过买或不买的决定,间接决定各种产品的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的雇用,从而确定每一种劳动的市场价格。
使工人成为自由人的原因,正是这个事实:在市场的价格结构压力下,雇主认为劳动是一种商品,一种牟利的工具。在雇主眼里,雇员只是一个基于金钱利益的考虑而帮他赚钱的人。雇主付钱换取劳动服务,而雇员则为了赚取工资,所以执行这种服务。在雇主和雇员的这种关系当中,没有什么恩宠或不恩宠的问题。雇员不欠雇主感激;他欠雇主一定数量、一定种类和质量的工作表现。
前述那个事实也说明:在市场经济里,雇主为什么用不着拥有体罚雇员的权力。所有非市场生产体系都必须授权给生产过程控制者,以刺激比较迟缓的工人表现多一点工作热情和勤勉。由于监禁把工人抽离工作岗位或至少显著减少工人的贡献价值,所以体罚一直是刺激奴隶和农奴待在岗位继续工作的经典方法。随着非自由劳动的废除,人们不再需要使用鞭子作为刺激手段。鞭打是奴隶劳动的标志。市场社会的成员认为体罚是不人道的和羞辱人的,以致于在学校里、刑法里和军事训练里,体罚也已经被废除了。
如果有人相信:社会lism共和国不需要采用强制和胁迫的手段对付懒散怠惰的工人,因为每个人都会自动自发地尽责工作,那么,他就等同身陷无政府主义所隐含的那些幻觉中。
文/米塞斯 译/谢宗林 来源/《人的行为》 /五南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