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促进市场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推进市场一体化的前提,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将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为大力发展湾区经济提供重要保障。
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发展湾区经济的关键
打造“一点两地”的迫切需要。湾区是推动一个国家、地区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领头雁”作用。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围绕“一点两地”战略定位持续推进大湾区建设,需要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把规则、机制优势转化为发展湾区经济的强大效能。推动大湾区与周边地区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形成互促共进关系,加强地方政府之间合作,为密切经济联系营造有利发展环境。
建设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需要。城市群是承载发展要素的空间组织形式,能够更快传播新技术新应用,容纳较长的产业链,实现区域内产业协同发展。放眼世界,发展条件好、竞争力强的城市群,往往集中在湾区。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关键是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生态创新融合、资源科学配置、要素流动顺畅等方面协同发力,推进三地全方位互联互通,提高发展质量和抗风险能力。这就需要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跨境高效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为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的需要。粤港澳大湾区是全国对外开放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充分发挥香港、澳门作为自由开放经济体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推进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核心的制度型开放,创新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扩大“湾区标准”清单和“湾区认证”项目范围,有利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而加快培育大湾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需坚持几个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由于粤港澳大湾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独特性,在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过程中,联通、贯通、融通范围较广且难度较大,需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湾区经济发展全过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坚持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一个全新命题,没有先例可循,需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打破阻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区域壁垒,探索三地人车往来、跨境执业、资金过境的新模式新路径,探索建立对内统一、对外被广泛接受并使用的规则和标准,加快实现各领域规则互认、融合和衔接,促进科创要素高效便捷自由流动。进一步拓宽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覆盖面,充实内容、丰富“接口”,推动湾区经济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生融合。民生融合是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重点领域之一。针对港澳同胞来粤就业创业和生活重点诉求,需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等领域推进规则衔接,创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以“小切口”撬动三地民生融合“大变化”。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快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同心协力共建美好湾区。
坚持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大湾区融合发展越深入,开放越深入,就越要加强法治建设尤其是涉外法治建设。这就需要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开放发展营造有利的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优化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要素流动提供有力保障。
把握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主要着力点
强化科技创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向新而行。湾区经济具有创新性特征,创新要素自由便利流动,将有效推进产业集聚扩散、引领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科技研发、转化能力突出,但也有科技生产要素流动不够便利,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需从规则、机制、平台、项目、人才等方面统筹推动科技交流合作,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向融而进、向新而行、向强而立。需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构建以广深港、广珠澳科创走廊和河套、横琴科技创新极点为主体的“两廊两点”架构体系,发挥大湾区3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430家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破除影响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贯通、融通人才激励评价体系,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强化区域协调发展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湾区经济具有区域性特征,集聚功能强大。粤港澳大湾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制度壁垒和地区发展不平衡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需在错位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三地优势互补、融合共进,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更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动力源作用。强化基础设施“硬联通”,充分发挥交通开路先锋作用,构建高效便捷、辐射国内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一中心三网”。“一中心”是指世界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三网”是指多向通道网、海空航线网、快速公交网,形成辐射国内外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优化珠三角九市与粤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强化规则机制“软联通”,以“湾区通”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有效衔接政务服务、投资贸易、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标准,进一步打通政策堵点,实现资源要素无障碍自由流动。率先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推动大湾区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避免市场分割形成阻碍要素流动和配置优化的区域格局,通过资源整合和政策优化重塑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多圈层、多层级、多形式扩展对内经济联系,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设美丽湾区。湾区经济具有生态性特征,湾区往往是生态优美、环境资源充裕的宜居地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湾区经济需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体制机制对接,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可持续的环境治理体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湾区样本”。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潜力和绿色动能。协同推进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化,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
强化对外开放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共建开放度更高的大湾区。湾区经济具有开放性特征,对外联系密切,经济高度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国际化优势突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更有责任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走在前列。要努力把大湾区打造成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的试验示范作用,联动开拓国际市场,发挥港澳地区独特优势,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推动大湾区企业“走出去”。协同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构建协同联动的涉外法治体系,深化法治领域的国际合作,完善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涉外经贸风险防控应对能力,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强化民心相通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全面建设宜居宜业优质生活圈。湾区经济具有共享性特征,共建大湾区优质生活圈,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协同治理,共享世界级大湾区的发展红利。一是聚焦居民关注度高、参与度大、获得感强的民生实事项目,以“湾区通”工程为抓手,项目化、任务化、清单化、台账化推动落实,让各项互联互通政策更加可知可感,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促进三地民心相通,激发共同奋斗力量。二是探索跨区域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互惠共享制度和共享共营新模式,打破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完善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便利港澳居民在粤工作生活,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支持港澳实施青年就业计划,完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扩大职业资格互认范围,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协同联动,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及时应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画好粤港澳大湾区最大“同心圆”。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丁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