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吐槽物业” 甚至成了业主们茶余饭后的共同话题。

有人抱怨物业只收钱不办事;

有人质疑物业费的去向不明;

还有人不满物业的服务态度,对着业主吆五喝六,限制出入自由,甚至威胁业主,对业主大打出手……



作为业主,我们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交物业费?接下来,咱们就一一剖析。

01.

新规三大权益实施

为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国家针对物业问题,也出台了的一系列“新规”,最备受关注的最新版《民法典》中,明确了业主三大权益:

①业主有权申请替换物业公司。

这一新规也给那些责任心低、服务质量不足的不良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

②物业公司必须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收入支出表

这一新规既保证了物业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同时,也为居住者提供额外的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业主从此可以通过这张表格对物业公司有更深的了解,并适时监督物业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③业主享有社区公共区域的盈利分配

物业通过公共区域获得经营收益,比如电梯的广告收入、停车场所费用、摊位租赁等等,需按份额分配给业主,这些收益也可优先用来补足公共维修基金。



02.

物业能否全面取消?

关于这个问题,官媒如是说:

新华社指出,需要通过制度和规则来限制物业,化解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对“黑中介”、“黑物业”等不法行为进行整治。

央媒新华社明确指出: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物业公司还有存在的必要。



不过,物业不能全面取消,并不意味着物业就可以乱收费,新规出台,有些物业费以后再也不用交了。

03.

明令禁止收取以下这5种物业费

有些小区物业存在违规收取物业费的情况!比如以下5种物业费,从此以后就不用交了,业主不要蒙在鼓里!

1.多次重复的物业费

如果你明明已经买了停车位,却依然还要交所谓的“停车管理费”;

明明已经交了维修基金,物业却依然还要求交所谓的“公共维护费”……

诸如此类的情况,相信大家也都遇到过吧!这就是多次重复收取的物业费,业主们是可以拒交的!



2.严重超标的物业费

根据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费有相应的收取标准。

目前主要分为4个等级:

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

二级:每月每平方米0.75元;

三级:每月每平方米0.50元或0.45元;

四级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

虽说新规明确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般增加幅度也不会太大,如果严重超出给出的标准,业主也可以拒交!



3.已经抵扣的物业费

都说了,小区的公共收益都是业主的,比如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位的收入…

这些公共收益都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物业只是代为收取。

按理来说,小区物业每年都应该向全体业主们发放这部分公共收益,就算不发放,也应该抵扣物业费。

我已经抵扣了物业费,那么业主们就不需要交这笔钱了。

4.过度预收的物业费

根据现行的规定,物业公司即便是可以提前预收物业费,但最多也只能预收6个月。

然而,现实中有不少物业公司甚至提前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这种过度预收的物业费,业主一定要提出异议,否则越往后,小区物业就会预收越多。

5.额外服务的物业费

物业和业主之间是有合同的,物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业主按照合同向物业缴纳相关的费用。

但在实际运营中,如果物业公司要额外收取物业费,就需要先向全体业主通知,并取得同意。

否则业主有权不交额外增加的物业费。



文末结语:

物业费看似不多,长期来说,对于每个家庭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般家庭每月物业费300一年就是3600,70年就高达252000元了!

拉长周期来看,你还敢小看这次支出吗?

所以,对于那些已经被国家取消的物业费,业主们就不要傻傻地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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