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在查清事实后积极组织调解,尽心尽力为百姓考虑,让我以最快速度、浪费最少精力就能得到暖棚蔬菜停耕损失补偿费,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行政协议案件的原告宋某言语间表达着感激之情。
“没想到跟政府的纠纷会这么顺利地进行调解,听说还有很多家没到法院起诉但跟我们一个情况,春节前都能得到暖棚蔬菜停耕损失补偿费,大家都能过个暖心的春节了。法院在审理这批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实实在在让群众感受到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什么是公平正义!”同批系列案件的原告王某笑意满满地为高新区法院点赞。
事情还需从2024年7月23日说起,高新区法院受理了多起因未向被补偿人支付暖棚蔬菜停耕损失补偿费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批系列案件均系辽中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某镇政府通知被征收人禁止种植农作物导致暖棚蔬菜停耕,其后通知被征收人不再进行征收可以继续耕种,并与多位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协议》,近两年时间仍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完全给付被补偿人补偿款,因此被补偿人提起诉讼主张剩余补偿款。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补偿案件可以进行调解,高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在主管院领导的带领下,迅速明确案件处理思路,即通过深化府院联动、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引导镇政府及时履职,以便捷高效的方式实质化解该区域同批征收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在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高新区法院主持调解,全部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镇政府两个月内给付剩余补偿款。来院起诉的案件结案后,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高新区法院向辽中区政府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该单位积极履职,依法依约向所有被补偿人一次性支付剩余暖棚蔬菜停耕损失补偿款,并作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共同推进行政补偿领域的治理工作。司法建议发出后,该单位明确接受建议,并表示针对已经起诉的9户及未起诉的7户共计16户被补偿人,拟于2025年春节前一次性支付暖棚蔬菜停耕损失补偿费。此批行政系列案件的圆满解决,得益于府院联动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如我在诉的责任担当,彰显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良好成效。司法建议精准把脉、开出良方,巧妙化解潜在行政纠纷,让司法温暖可见可感、直抵民心。
图片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导向,多措并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做到在每一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多一些换位思考和感同身受。2024年7月,高新区法院收到沈阳市苏家屯区协议相对人起诉该区某街道办事处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案,要求某街道办事处支付逾期给付补偿款的违约金。该批案件截至2024年12月份共受理46件,属于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为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经高新区法院、苏家屯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某街道办事处根据所签订协议的约定条款,对照协议相对人的诉求,确定了所争议的条款内容。在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努力下,经高新区法院主持调解,最终促成46件案件全部达成调解,且街道办事处主动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此系列案件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为高新区法院持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提供了有益经验,也为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片
2024年,高新区法院共发送9份行政类案件司法建议,反馈率100%。“摩托车上牌”系列案件司法建议,即“方某等诉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履行颁发摩托车牌照法定职责系列案”为我省第一件入选2024年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2024年,高新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50件,同比减少961件,下降43.46%。助推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减少行政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图片
未来,高新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建立梯次有序、衔接顺畅的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制度体系,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更满意、政府也支持的最佳方案,进而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道路上,将“如我在诉”理念落实落细,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