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1月8日版面截图
泉州,以“半城烟火半城仙,千古风华千古情”的独特魅力,成为全国最具烟火气的旅游城市。漫步于此,古塔古巷古街古厝,映入眼帘的,无不是传承着文化精髓和文化理念的文化遗产。
近年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宝”团队立足泉州世界文化遗产城市厚重优势,聚焦“历史文化遗产这一人类瑰宝”,积极探索、健全完善检察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为泉州创建世界遗产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办理的9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起督促涉侨文物修缮项目获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1起传统风貌建筑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泉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护宝”团队获评福建省“最美文物守护人”。
检察官深入古城,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状况
保护名人故居 推动筹措修缮金
泉州古城区遍布名人故居,位于中山中路镇抚巷的清朝两广总督黄宗汉故居,是泉州古城仕宦典型宅第。2009年,该民居被列为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年代久远以及遭受雨水、白蚁侵蚀等原因,古厝存在损坏情况。
检察官进一步核实到,鲤城区文旅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民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并向省、市文物部门申请修缮资金。但因产权人意见不统一,未能组织实施修缮工作。
抢修文物,时不我待。检察院组织多单位召开磋商座谈会,各方围绕黄氏民居修缮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修缮方案进行磋商。磋商会后,检察院会同文旅局、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向产权人释法说理,做通各产权人思想工作。最终推动修缮工程顺利启动。目前,民居保护修缮工作已基本完工。
为了更好保护文物,该院联合区文旅局探索“文物+保险+服务”文物保护模式,将商业保险引入文物保护,推动搭建“人防+技防+保险保障”全方位文物保护网。目前,已将辖区内11处古大厝类私有产权文保单位纳入省级文物保险服务试点,实现文物保护关口前移。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推动对76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投入修缮资金5627万元。在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德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开展文物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助力德化窑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与林业部门、保险机构签署古树名木保护协作备忘录,推动辖区358株古树名木投保。
主动担当作为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泉州市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全流程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用实际行动守护泉州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让生态家园焕发勃勃生机。
洛阳江,泉州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同时承载着厚重的“海丝”文化记忆。市人民检察院牵头惠安、洛江两地检察院建立洛阳江两岸“检察护宝”协作配合机制,围绕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五方面对沿线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综合立体保护。针对洛阳江入海排水口雨污混流、“地笼”违法捕捞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磋商1件,组织圆桌会议2次、现场会议3次,促成多部门联合开展入海排水口和“地笼”违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溯源54处混接点,开展4处入海排水口末端截污整治方案施工图及专家评审,并进行现场施工;清理洛阳桥周边“地笼”20多张,并积极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张贴禁止使用非法捕捞渔具的通知,营造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浓厚氛围。
积极履职,守护自然珍宝。2024年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55件。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第三方运维公司弄虚作假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系全省首起。德化县检察院牵头,五地检察机关升级成立“四市六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让群众共享生态福利。
强化司法保护 让文化资产焕发光彩
对文化遗产的无形资产商标,泉州市检察机关下足功夫,推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石狮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三处世界遗产点的万寿塔(姑嫂塔)、六胜塔、石湖码头(林銮渡)等世界遗产点的名称均被注册为商标,且存在商标利用率低、被抢注风险较大等诸多问题。“文化遗产,既是独有的城市印记,更是需要保护的文化资产。如果保护使用不当,不仅浪费了我们泉州丰富的文化资源,也可能限制文旅经济的发展潜力。”对此,石狮人民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文物和世界遗产名称及知识产权的保护。
收到建议后,主管部门立即开展行动,尤其是加大文物文化商标注册力度,依托石狮文旅集团统一开展世界遗产及相关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授权石狮品牌运营中心公司为主负责世遗商标、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目前已注册文化遗产类商标共368件,涉及万寿塔、姑嫂塔、六胜塔等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文旅伴手礼类产品荣获2024年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入围奖。
世遗文化瑰宝,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为此,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建设了泉州市检察护宝实践馆。作为世遗文化司法保护的教育阵地,同时也是深化古城保护的工作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实时查看文物保护的情况,及时获取保护线索。在这里,检察机关聘请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定期开展会商活动,为文物的保护出谋划策。在这里,每一位志愿者都成为守护公益的哨兵,他们将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公益损害问题,通过指尖轻触,直接反馈至检察机关,转化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共文化遗产的宝贵线索。
眺望前路,泉州市检察机关在文化瑰宝传承与绿水青山保卫的浩渺海洋中破浪前行,为泉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扬起司法护航的坚实风帆。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