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泰安市东平县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探索实施“一统三审一公证一公开”举措,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集中进行整治,确保村集体利益“颗粒归仓”,从源头预防“微腐败”,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共审查合同2300余份,保障集体土地规范流转5000余亩,协助村集体收回资金1100余万元,避免因合同不规范造成的损失近3000万元。
一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着程序不严格、形式不规范、内容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履行缺乏保障等问题,造成村集体资产资金流失,也是基层“微腐败”“隐性腐败”的高发区、重灾区。如何规范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从源头预防和杜绝不合规、不合法合同的签订,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东平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在全县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一统三审一公证一公开”制度。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具体部署相关工作落实。县司法局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14个专班,为合同规范化管理提供法治支持。
2024年12月,单楼村通过对外发包程序与路某计划签订一个为期3年的大棚租赁合同,每年租金45000元人民币。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却让村集体犯了难,因为如果按照惯例,曾出现过条款约定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平等等情况,致使合同履行过程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单楼村也是瞻前顾后。为此,合同起草后,镇政府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对合同的主体资格、条款细则、权利义务界定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梳理与严谨审核,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提出了专业修改建议,切实解决了村集体的后顾之忧。
东平县司法局局长李振兴说:“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关乎农民切身利益,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更是提高集体财产利用效率的治本之策。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能够切实预防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环节的法律风险和腐败问题,通过这一‘微切口’,撬动农村基层大治理。”
在具体工作中,他们严把四关,严格“一统三审一公证一公开”流程,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纠错机制,切实筑牢法治保障。一是把好“识别关”,给每一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贴上“身份证”。实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统一编号。出台《东平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统一管理编号办法》,赋予村委会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同主体唯一识别号,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全县统一编号管理。二是严把“审核关”,三级审核过滤瑕疵纰漏。村级初审。先经村两委民主议事程序研究通过,并由村(社区)支部书记、管区(总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事实审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乡级会审。根据合同类别和涉及内容,由各乡镇(街道)每周五组织相关机构集中会审会签,确保内容符合土地、环保、财经、规划等方面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法制审。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对于重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法制审核实行提级审查,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三是把好“公证关”,让每一份合同有法治合格证。开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公证绿色通道。在县公证处开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公证“绿色服务通道”,依申请对法制审核后签订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优先办理公证。四是把好“公开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公示平台。在县政府官网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公示平台,各乡镇(街道)编制合同目录清单,联同法律审核意见书,一并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戴庙镇西金山村是移民避险解困整体搬迁村,在迁入移民社区后,留有建设用地和耕地两处约32.2亩,其土地租赁收入一直作为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多年来,由于土地租赁合同不规范,造成纠纷居高不下,村集体和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合同到期后,镇政府和司法所积极介入帮助村里审核把关,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积极为合同把政策关、法律关、审核关,确保合同签订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的合法性,促进村集体每年增收20.4万元。
(大众新闻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颜丙环 张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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