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年关将至,可不能存放、销售烟花爆竹。”“同志,在过新年的时候,要看护好小朋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后果非常严重。”近日,在禹州市颍川街道批发街、步行街、小区等场所,工作人员时刻提醒商户、居民在春节期间禁止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年关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禹州市颍川街道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大力倡树文明新风。
该街道组织召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巡查、整治工作。
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树立“不想放”的观念,分组行动,通过居民、商户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同时在小区、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耐心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居民环保和安全意识。
颍川街道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加强巡查,营造“不敢放”的氛围,颍川街道组织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消防中心、社区等部门不定时对辖区仓库、场院、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导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现象。并向商户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禁止出现销售、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商户配合禁燃工作的自觉性,确保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无死角、无疏漏。(通讯员:潘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