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复议听证审理常态化,提高办案质效。2025年1月3日下午,静安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就陈某涉嫌侮辱不服公安静安分局行政处罚一案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听证会上,工作人员就是否构成侮辱诽谤违法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重”等一系列案件争议焦点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证人展开全面调查,双方当事人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本次听证会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双方当事人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复议,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参与性、公开性、透明性。


听证会后,鉴于本次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发源头是宝山路街道辖区内某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民事纠纷,为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诉源治理,静安区司法局主动跨前一步,联动宝山路派出所、宝山路司法所和君泽君律所,拓展“三所联动”机制的适用场景。潘警官和孙律师为多名当事人厘清各方诉求,详尽分析法律关系,针对相左的意见诉求采用释法说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力争消弭多名当事人之间的历史矛盾,多方就该小区业委会成立事项形成初步合意并定制个性化调解方案。


本次因案制宜探索出行政复议“听证会”+“三所联动”的创新模式,提供多方交流平台回应当事人诉求,以公开促公正,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将行政争议和社区矛盾风险化解在前端,是以司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更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行政复议的有益实践。

来 源|静安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季佳庆

责 编|袁 琳

审 核|张发胜 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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