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警方发布消息,该县3人在家中或自家仓库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涉及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查获的烟花爆竹
岁末年初,经常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贩卖烟花爆竹的信息。对此,犍为警方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据悉,1月2日,犍为县公安局、犍为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清溪镇一居民家中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查,清溪镇五龙村彭某家中存放烟花44件、爆竹23箱。
1月6日,犍为县公安局罗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节前”安全检查时,现场查获宋某某非法储存在自家仓库内的370件烟花爆竹。而半个多月前,该所民警还发现红蓉村居民曾某家中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清点烟花159件、爆竹70箱。
▲查获的烟花爆竹
由于宋某某、曾某、彭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犍为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3人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犍为县政府曾于2022年发布通告,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九至次年农历二月初一的重点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还划定了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该通告有效期5年。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警方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