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不要拍卖工厂的设备,这里有3万元我先还上,剩下的欠款我会分期偿还……”

近日,阳春市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和解一起货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件回顾

2019年7月和10月,阳春市某粮食加工厂向中山市某食品公司供应两批大米。2020年11月,该公司出具欠据一份,确认购买两批大米共欠粮食加工厂货款12万多元。催收多次无果后,某粮食加工厂无奈提起诉讼。

经审理,阳春市法院依法判决某食品公司限期支付尚欠货款12万多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没有支付货款。于是,某粮食加工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明该公司在中山市经营河粉加工业务。“我们公司经营很困难,目前真的无力偿还货款。”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近两年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希望可以暂缓还款。然而,某粮食加工厂仍迟迟无法收回货款,只能于2024年6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查封。阳春市法院随后查封了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并告知该公司下一步将拍卖生产设备。

“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啊!设备查封后公司基本没法运作了。”拍卖公告发出后,该公司代表人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公司原本经营困难,如果连生产设备也被拍卖掉,将更难还清货款。

了解到该公司确实存在困难,同时考虑到设备拍卖可能导致工厂停工。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多方面分析利弊,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加紧筹措资金,争取先行偿还部分欠款。

终于

在距离拍卖仅剩1小时的紧张时刻

该公司代表人焦急地

找到执行法官

表示已经想尽办法筹集了3万元

希望法院撤销拍卖行为

“如果能够达成和解,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执行法官耐心说明情况后,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该公司先偿还部分欠款,剩余部分每月分期还款,撤销拍卖其生产设备。至此,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该公司也得以继续维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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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阳江日报(记者/黄方盈 通讯员/叶光遍 王沁)

编辑 | 潘静思
校对 | 颜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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