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号,宿迁光明村迎来了今年最热搜的一天,因为他们村民刘总给他们送来真正过年大礼包,每家每户都非常高兴,特别荣幸他们的村子出了一个大企业家。除了物资还有所有60岁以上的老人家发1万,当年的小学老师每个人发10万,可谓相当的豪气。有拿到钱的老师更是说刘总给的钱太多太厚了,估计也是老师们一辈子也没有这么一沓大钱啊。



然而,就是这么一件大家欢喜的大喜事,1月9号,竟然有所谓的专业律师却急着跳出来给大家普及法律知识,说刘总给老师们的10万钱要交20%的税。这一说法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全网的热议,很多人都在讨论,说这个时候跳出来提这样说法的人,不是想蹭热度就是故意使坏。那么,这位所谓的专业律师他提这样说法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据“律师”解释,刘总给老师的10万块过年大红包,属于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是偶然所得,按照我们现行的税法,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他的意思是老师们拿到刘总送的10万块钱,还要拿2万块钱出来交税,这样的话就相当的离谱了。



有人说,老师是长辈,难道后辈在过年的时候给长辈10万块钱都要交税吗,那么按照这位律师的意思,他过年的时候给他的家里长辈几万钱,是不是应该按照同样的标准来交偶然所得税呢,这样的说法大家基本上都不认可。什么是偶然所得呢,人家是为了感谢老师们当年的栽培,才有今天的成就,这属于一种报答和感恩,跟那种买彩票中大奖的偶然所得完全是两码事。



对于这种咬文嚼字,过于较真的说法,无非就是趁着这个机会,蹭蹭热度罢了,大家就当作看看热闹就可以,不用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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