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4273件,结案51943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428件,结案5197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总体指标达标率100%,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扛牢政治责任,以公平正义助力平安咸宁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257件,判处罪犯4039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188件15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3件24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涉毒案件133件157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596件510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2件58人、行贿犯罪案件17件21人。依法审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等人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李铁案庭审被首席大法官张军作为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范本向全国法院推介。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1871件,推进31个“问题楼盘”纠纷处置,安置购房户4212户,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20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8001件,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和“治理重复信访 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坚持将涉法涉诉信访作为两级法院“一把手”工程,召开专题调度会13次,办结信访案件591件,推动涉诉信访从“有信必复”程序性回复向“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转变。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度分析全市县乡两级万人成讼情况,连续两年联合市委平安办发布全市万人成讼白皮书。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领域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全市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融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全域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经验做法获评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75份,反馈率100%,连续两年入选全省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二、融入中心大局,以担当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4246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支持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进行市场化重整,办结破产案件115件,协调筹措资金6.1亿元,化解债务51.6亿元,盘活资产19.4亿元,安置分流职工776人。深化审判机制“小切口”改革,4个改革项目成功入选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名单,试点地区占比位居全省中院辖区第一。咸安法院出台全省首个“涉诉双免保”制度。推行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集中管辖,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73件。深化“岳九咸”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联合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典型案例30个。通城法院以“三点切入”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经验做法被《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推介。联合市工商联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商会”“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1条,提供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和法律参考意见44条。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4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5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联合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府院联动三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重大行政行为事前研判、重大行政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执法司法同堂培训“三项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提升”。推动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入驻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大力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92.4%,基本实现了“应出尽出”。杨军市长亲自出庭应诉,是全省地级市首例,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庭审。22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咸专题视察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

筑牢绿色发展屏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发挥行政审判监督预防、刑事审判惩治教育、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依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2件,判决生态环境修复金31万元,增殖放流鱼苗337.4万尾。服务大健康产业发展,审结涉生物医药、康养旅游等领域案件80件。咸宁、黄石两地7家单位共同签署《富水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设立富水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保护基地,共同守护富水流域生态环境。赤壁“法检”两院联合设立黄盖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基地,为候鸟栖息地提供司法保护。加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5篇学术论文在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

三、站稳人民立场,以务实举措回应群众关注关切

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790件850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出行中的安全。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168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务报酬案件891件,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血汗钱”。妥善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4657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843份。坚持“当赔则赔、应助尽助”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为98名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96万元,依法减免诉讼费473万元。市中院在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常态长效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13354件,执行到位金额19.1亿元。加强高效联动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与市公安局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实行“365天+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执行110”实质化运行。限制高消费5495人次,拘传、拘留2111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27人。开展“荆楚雷霆2024”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线上直播11场次,53.4万网友在线亲历见证、点赞助威,执行到位811.3万元。推动保全工作向前延伸,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财产保全服务中心,实现保全申请、保全裁定、保全实施、保全结果告知一站式集约高效办理,有效促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全市法院执行到位率49.6%,居全省法院第2位。

全心全意优化诉讼服务。树牢“如我在诉”理念,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7253件、网上缴费2.4万件、电子送达16.3万件。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融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715个特邀调解组织、971名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2633件,调解成功7284件。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9975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大脚板+信息化”,激活“庭室站点”诉讼服务网络功能,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深化改革创新,以精准管理激发司法审判效能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持续推进均衡结案,综合结案率达95.7%,创2015年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最好成绩。全市法院均衡结案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均衡结案理念深入人心,办案效率低下、“前松后紧”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建立“每月研判+双月会商+季度调度+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常态化分析研判司法审判数据,案件质效指标呈稳步向好态势。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18项审判质效指标中,全市法院有11个指标优于合理区间、7个位于合理区间。

推动司法责任落实。坚持将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市中院直接对基层法院54名员额法官办案质效问题重点谈话提醒,将8名员额法官纳入重点管理。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管双重责任,院庭长办理案件27198件,阅核案件30912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案把关和参谋咨询作用,集中讨论案件1348件,推进裁判尺度和标准统一。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开展“智慧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在全省法院智能化建设成果应用优秀能手和优秀案例比武中,荣获“双十佳”奖项。全面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办案,平均结案时间50.2天,同比缩短28.7天。加强“乡村e法官”推广、扩面工作,基本实现全市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展。持续巩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成果,自主研发全省首个人民法庭工作管理平台,初步形成了全市人民法庭精细化、动态化、实时化的管理模式。创新打造智慧法院“咸小蜂”运维模式,作为全省唯一案例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

五、聚焦强基固本,以严管厚爱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充分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轮训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3次,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提升能力强业务。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310人次。对基层法庭干警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连续三年举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开展全市法院首届公文写作比赛、青年干警辩论赛、裁判文书写作技能大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激励干警以赛促学、以学提能。全市法院2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个人,1篇裁判文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5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持之以恒严纪律。推动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市中院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5次。连续三年在春节前进行“廉政家访”、春节后首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做到了全员覆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持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两级法院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106次。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一案双查”,发现突出问题77个,追责问责13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34人次,倒逼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正成为行动自觉,干警主动填报“有情况”信息10376条,同比增长4.1倍。

高度自觉重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真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502人次,办复代表意见建议、委员提案23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职。依法接受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检察建议,联合检察机关建立交流会商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22件。深入开展“政法单位政法干警群众评”活动,办理并回复“咸评政法”平台交办问题线索239条,答复率100%。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第一属性,以更强信念答好“政治忠诚卷”。

二是坚持首要任务,以更大担当答好“服务大局卷”。

三是坚持根本宗旨,以更实举措答好“司法为民卷”。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更优管理答好“提质增效卷”。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以更高标准答好“队伍建设卷”。

新年伊始,扬帆进发。全市法院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锚定“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目标不动摇,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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