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做文职工资4500到6000,按部就班工作七年多,活腻了,矫情,就一心想离职。

辞职出来换过3次工作,都觉得老板难伺候,又跑去扫楼发传单卖房子被骗6000元,然后一年后,又尝试摆过地摊两周,每天5小时吆喝才赚得50元,才老实地回职场打工。

经历发传单和摆地摊,每天晒太阳,吆喝一天下来连去厕所都找不到,没有开水喝的经历,更没有遮阳伞,还要躲着城管,像做贼,一年多的辛酸史才顿悟,原来在办公室打工有3000到3500的工作是幸福的。

打工不能发财,可起码让人可以吃饱,有地方坐,有地方吃喝拉撒,不用晒太阳和淋雨。

所以,要好好珍惜眼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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