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2025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3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后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无误后方完成报名程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芦淞区2025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邮箱;
现场报名:在招聘方设立的现场报名点递交《株洲市芦淞区2025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及相关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下午17:00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室(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如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为准。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株洲市芦淞区2025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生须提供《普通高校2025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3,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7)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主修足球专项的证明;
(8)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谈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
初中体育岗位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内容为队列队形及特长展示(足球),时间6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谈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谈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中体育岗位面试成绩100分:其中上微型课60分、专业技能展示40分。各招聘岗位以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如面谈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五)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签约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 0731-2858002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8日

来源丨芦淞区教育局

审核丨刘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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