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诉前调”案号取消,从制度上解决未立案先调解等“立案难”问题2025-01-07 22:46:53 根据文件表述, 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立“诉前调”案号,一律立“民初字”案号(已立的正常转为民初字号),即诉前调解转为诉中调解,根据案件情况在诉中委托调解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来源:定分止争、劳动法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