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率庞大,但是恶意抢注商标的人毕竟少数,别说恶意抢注,哪怕懂注册商标的人都占少数。
然后这一法规漏洞百出;
首先,1、商标经常被人恶意提撤三,就算证据充足,但是不是会多出一些冤枉费用?2、有些大企业打算培养知名品牌的,为了不让别人打擦边球,他会多跨类保护,记得以前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不还提倡企业要跨类保护吗?为了被人抢注所以要跨类保护。现在看来跨类保护的类别都可以被提撤三。3、提撤三如果针对每个大类、分类、里面的小类,然后小类被撤销,那还说的过去,如果把所有都撤销,请问提撤三的人,他能所有行业类别都马上使用吗?4、接上面的,漏洞,那如果一些品牌知名度广告打出来了,他没有做其他跨类,只是做了保护,那是不是被提撤三的人捡了便宜?比方说:娃哈哈做饮料,他没做玩具吧?那我把娃哈哈玩具提撤三,然后我去做娃哈哈玩具,那我是不是捡了大便宜?娃哈哈玩具就归我了?这是不是企业一大损失?也是商界打乱的开始。5、然后商标被提撤三也是要话时间和精力去对付的,也是要花费用。那这是不是有钱人的天下?钱多的人,是不是永远不用提前注册商标,他看上哪个,就提哪个就行?
最后,如果防止恶意抢注,那就只能让已经在使用本商标的企业,并使用多少年的企业才有资格提撤三,这才是合理和正确的。谁都可以提撤三,那不是扰乱市场,唯恐天下不乱吗?
一、商标三年未使用撤销制度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人必须在注册商标后的三年内进行实际使用,否则其他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一制度被称为“商标三年未使用被恶意撤三”。在实践中,这种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恶意撤销商标的原因
1. 商标抢注: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抢先注册他人的商标,然后以未使用为借口进行恶意撤销,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2. 商业竞争:竞争对手可能会利用这一制度,通过恶意撤销对手的商标,以达到排挤对手、占领市场份额的目的。
3. 法律漏洞:现行法律对于商标三年未使用撤销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漏洞,使得恶意撤销商标的行为得以存在。
三、恶意撤销商标的影响
1. 商标权人的经济损失:商标权人的商标被恶意撤销后,可能会面临经济损失。
2. 名誉损失:商标权人的名誉可能会受到损害,影响其商业信誉和形象。
3. 市场秩序的扰乱:恶意撤销商标的行为可能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应对恶意撤销商标的措施
1.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现行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大对恶意撤销商标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强商标监测和保护:建立完善的商标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制止恶意撤销商标的行为。
3. 提高商标意识:加强公众对商标保护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防止商标被恶意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