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家住长宁区圣约翰名邸小区的业主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称
自己的房子
被莫名“换新衣”
业主们说
开发商未经小区业主大会通过
就擅自把自持的2、3号楼的1到6层
外立面石材敲掉了
改为铝扣板工艺
坊记从"施工铭牌"看到
开发商此次改造的是
2、3号楼栋1到6层的外墙区域
建筑面积11727平方米
坊记了解到,小区2、3号楼的1到6层为开发商自持的商业用房,7到28层为住宅。
楼上业主告诉坊记,开发商在未做征询的情况下,就对大楼部分外墙进行改造,拆除1到6层原有的石材饰面,改为金属扣板材质。
有业主表示
开发商在2023年
就曾动过这样的念头
只是当时被叫停了
业主 刘先生:
2023年的时候,我们打了12345以后,长宁区建管委回复了说没有这个项目,他们没批准。后来,开发商就把搭的脚手架拆掉了。去年年底,我们又发现开发商把好好的大理石都拆掉了。
业主们表示,虽然1到6层是商业用房,但仍属于大楼的一部分,改变外立面需经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后才能开工。
不过
开发商却不认同业主的观点
认为1到6层为自持
外立面改造无需征得楼上业主同意
圣约翰名邸小区商业项目负责人 徐政:
产权人要进行商业的更新,外立面的改造,也没有相关的文件要求我们进行征询。获取相关的施工许可证,也都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
那么
开发商改造自持商业用房的外立面
究竟需不需要
得到楼上业主的同意?
法律界人士表示
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应该获得大家的同意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赵山律师:
《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外墙、屋顶这些基本结构都属于共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外墙更新应该获得大家的同意。
周家桥街道负责房管工作的城运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外立面改造工程的许可手续,并非他们街道批复的。
长宁区周家桥街道城运中心负责人 沈露:
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1到6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在区里面应该有相关的备案程序。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区级审批、备案部门,其实是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在小坊发稿前,长宁区建管部门回复坊记称,"贝多芬广场"立面改造项目在去年3月14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第四条,符合施工许可申领条件,建管部门去年7月2日给该项目发证准予施工。
长宁区规划部门也回复记者表示,本次立面改造工程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不涉及建筑性质调整。
但遗憾的是,坊记关心的"同一幢大楼,裙房立面改造,是否需要征询楼上住宅业主的意见"这个问题,相关部门都没有给予正面回答。
实际上,坊记通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贝多芬广场"立面改造设计方案曾在长宁区规则局网站上公示,并征询市民意见,准予审定的相关决定也在网上主动公开过;而根据方案,改造后,1-2层将打造为沿街主题商业区、3-6层则将打造为"艺术奢装公寓",使其更符合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吸引力。
这样看来
"贝多芬广场"立面改造
实际上是一件好事情
也能让老牌商场更具竞争力
但为什么不能把该有征询流程做好?
好事做好呢?
通过沟通、赢得更广大业主的认可
也有利于改造的顺利推进
如果您也有急难愁盼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两种途径帮你呼叫
同心服务坊记团
①长按识别或扫描
进入报料专区
②长按识别或扫描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求助、咨询、意见、建议
同样一键直达
看看新闻记者: 马跃龙
编辑: 小门耳
摄像: 陈斌
责编: 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