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同学、同事间聚会免不了要喝酒,一起喝酒、劝酒后引发生命安全意外纠纷的情况屡屡发生,一些同桌的人甚至因此而承担了相关的责任。

  网友咨询:

  聚餐饮酒过量后死亡,共饮人会担责吗?

  邹双宝律师解答:

  共同饮酒是正常的社交活动,其本身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此行为会给同饮者带来后续的附随义务,未尽到附随义务的,且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共同饮酒过程中,参与者可能陷入醉酒、酒精中毒等致使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危险境地,此时共同饮酒人基于共同饮酒的先前行为,对醉酒人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共饮人应注意是否有人出现醉酒或其他身体不适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有义务进行救助,如劝阻酒驾、送医就诊、联系家属、安全护送等。如因过错未尽到上述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成年饮酒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自身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做出合理的预期和判断,故受害者应当对其自身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邹双宝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邹双宝

山西华尧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