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预示着,贵州省从2025年1月起,以实施几十年的病退政策将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制度。

也就是说,今年开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果因为生病或非因工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领病残津贴了。而其中部分病残人员在退休后还可增发5%的养老金。

换句话说,1月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不能再提前5年或10年退休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休),但可以享受“病残津贴”,且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没有距退休5-10年的条件限制,哪怕只缴费1个月的养老保险也可以享受,只是待遇不同而已。



病残津贴设置了三个标准,依据本人缴费情况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情况的不同而不同。

标准一:

如果病残时,你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已符合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20年),而且距自己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或5年的,直接按退休待遇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至退休,并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而调整,相当于提前退休。

符合本条的病残津贴标准实际与之前的病退待遇完全一样,从2024年贵州省相关数据来看,津贴标准至少能够达到每月1200元以上。

标准二

如果病残时,你累计缴费已符合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但距自己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则按待遇领取地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至退休,并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同比例增加病残津贴。

符合本条的病残津贴标准明显低于标准一人员的,特别之前男同胞可以提前10年病退的,新政后待遇就下降不少,从2024年相关数据来看,符合本条的病残津贴最低标准大概在840元左右,只有标准一70%这样的。

标准三

如果病残时,你累计缴费未达到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也按待遇领取地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并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同比例增加病残津贴。但领取时间只有12-57个月(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享受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1年,增加3个月病残津贴)。相当于符合本条人员,最少可以领取1年、最多可以领取4年9个月的病残津贴。



领取的最低病残津贴计算方法与标准二完全一样,但标准又下降不少,因为缴费都不足最低缴费年限,如果极端情况只缴费1年就病残了,那病残津贴标准每月就只有60元左右。



贵州省规定领取病残津贴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要向最后参保地或退休待遇领取地的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如果经鉴定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再持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社保卡(注意,须激活银行账户)到退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病残津贴领取手续,等审批下来后即可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了。

最后非常有必要提醒一下,符合上述“标准一”和“标准二”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享受企业职工同等养老金待遇,而其中独生子女父母还可加发5%养老金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