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河北张家口“1·4”火灾事故教训,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部署,在全省迅速开展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突出整治集(农)贸市场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以及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省安委办要求,市县党委政府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各级安全防范责任;消防、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住建、应急、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乡镇(街道)要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检查;市场主体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自查自改,按照“一场一档”“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

省安委办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清仓见底。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根据省安委办部署,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正在采取多种方式筹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市场商户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冬季安全“敲门行动”,抓好商场、宾馆、超市、学校、医院、养老院、“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严防煤气中毒、燃气爆炸、小火亡人、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灾害,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来源:山西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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