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了许多关于辅警的内容,如果是关于辅警不好的问题大家都嘲讽,比如工资低、比如没编制。但是只要发表了关于辅警有权的内容大家反对,比如部分省规定辅警可以在没有民警带队时候巡逻、贴告知单,这就是看热闹的心态,看到比自己工资低就开心,看到有权影响到自己就反对。

第一个司机在2024年12月30号在某网站投诉

2024年12月30日晚上8点两名辅警在某大道8点后一路贴罚单,我过去叫他拿警官证出来,他们拒绝,拿不出证件,没有民警在现场辅警是没有执法权利的,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认为,一点没有人性化,晚上8点后了还来贴罚单,是为了提成吗,让所有车主住在这一带的很烦恼,停车本来就很不方便,还有一个车主在现场都不打招呼直接贴了就走,这样的行为无法理解,希望部门领导严查此事。

司机说:没有民警在现场辅警是没有执法权利的,显然司机本人根本连执法权是什么都不知道。

单位回复:某大道已开通非现执法,全路段禁止车辆临时和长时停放。当日,我分局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对该路段上的机动车乱停放进行巡逻清理,对路段上机动车乱停放且无驾驶员在现场的进行依次拍照取证(对车辆驾驶位车窗张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违法行为人在收到处罚短信或通过互联网查询到相关处罚信息后,若对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第二个是在2025年1月2号投诉

2025年一月一日新年,中午回家里吃饭,车停在路边11:28分被辅警贴了一张违停罚单,大中午回家,又是过年。不合情理。最可气的是,警察竟然用胶水将罚单贴玻璃上!擦擦不掉,撕下来玻璃上还有很多残留。,本身驻地就在郊区,又是过年新年回家,可能过年都是在家休息划线车位都停满了,只能停没有划线路边,但是没有影响正常通勤



单位回复

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市某大道与某路交叉口西北角,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第三个是在2024年12月25号投诉

司机说:其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际在天府新区海昌路贴条的不是交警,而是辅警人员,没有执法权的,并且只有一人,这是违法。无任何法律效力。 其二:车辆后门是处于打开状态并开着应急灯,且车上有人在操作搬运物品。如果要证明违法事实本该有尾部照片,真实展现车门关闭且无人在在现场,然而辅警人员并不拍摄是什么原因?难道执法该这样偷偷摸摸? 其三:驾驶员当时正在处理三岁小孩大便的问题,裤子全部弄脏,急需处理,个人认为所属紧急情况,且所在位置就在车辆旁边!

补充一下,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在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要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也就是民警,告知单没有做出行政处罚,所以告知单不受行政处罚法约束。





单位回复:您所反映某路为严格管理路段,在道路上均设有相关提示标牌,严管路段不适宜十分钟提醒驶离柔性执法政策,发现违停行为直接进行查处。且某路已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车辆临时停放应在停车位内规范停放,交警部门依法对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进行处理。
工作人员按要求对违停行为进行证据采集,粘贴的是违停告知单而非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规定。如因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停车,可依法进行申请,是否处罚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为准。您对处罚有异议,依法也可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也想说,不要再把违停告知单当做处罚单了,并且要给第三个单位点赞,不服处罚就去起诉,该有的硬气必须要有。

上述两个省,两个不同城市的车主被辅警贴单,都不予以撤销,这是因为告知单不是处罚单,只有处罚单才是执法权,投诉辅警开罚单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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