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们这一代人是最苦的,估计大家会有不同意见,因为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苦;但要说中年人是人生阶段中最苦的一段,估计大家都没有不同意见。

中年人没有年少的无忧无虑,也没有老年的无欲无求。要承担上有老下有小的责任,还要梦想着为家庭提供幸福港湾的庇护。

如果一切顺利,实现小小梦想仿佛也不是难事,但现实却像当头棒喝,让很多中年人发现,“老婆孩子热炕头”慢慢都成为了一种奢求。

这个当头棒喝就是“失业”。我不知道现在具体有多少人失业,我只知道我身边朋友今年失业了三次。



一次主动离开;一次被裁员;一次在公司干了三个月还没领到一分工资,跟裁员没啥区别。

在没有工作的这段时间,他曾经想过去领取失业金,北京的失业金据说还不低,比全国其他大多数地方要好些,一个月失业金能当一月口粮。

但实际向有关部门咨询之后,他就犹豫了。因为领取失业金,就不能有社保缴费记录。有社保缴费记录,就证明你没有失业。

原来,我朋友虽然失业了,但是为了让社保缴费记录不断,就找了机构帮忙代缴了社保。这个费用还不低。



北京目前最低的社保缴费标准为2526.78元,公积金360元。如果找机构代交另外还有100多元服务费/月。也就是说,如果失业后找机构缴五险一金,参保人员个人需负担的金额超过了3000元/月。

那为什么失业了还要自己花钱交社保呢?因为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一些基本的权益他不想放弃。

如若断缴社保,一系列可能的负面影响将接踵而来。

比如说,医保断缴次月无法使用;在京摇号或竞拍车牌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前60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保,补缴记录不能超过5个月;在京购房,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前60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保,补缴的月份不能超过3个月;申请积分落户时,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补缴的月份不能超过5个月。



据我了解,除了北京,上海等其他城市在买房买车、孩子就学,办理居住证或者是居转户这些业务的时候,都是需要连续缴纳社保的,中断之后可能会受到影响。

比如在上海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要求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社保中断会影响资格,无法通过补缴恢复资格。

于是,“续缴社会保险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成了一个两难选择,一些职场人士为了保住与连续缴费有关的权益,选择主动放弃失业金。

但我朋友内心是失落的,因为他失去了收入,非但领不到失业金缓解紧张的经济现状,还要多增加一笔开销。

将普通市民享有的一些权益与失业人员缴费情况绑定,这导致失业人员承受更多的利益损失,形同雪上加霜,犹如“趁你病,要你命”!

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当遭遇失业困境时,我们往往首先考虑的并非申领失业保险金,而是急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即便失业已持续较长时间,也有很多人愿意自掏腰包设法延续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

可是你都失业了,作为家中的顶梁柱,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等待抚养,还哪来钱交社保?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与其申请子女上学、落户、买车、购房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相互之间是平行关系,对于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状况与其申请子女上学、落户、买车、购房等之间挂钩并予以限制,不仅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据,违背对弱势群体依法保障其基本权益的法律宗旨和社会伦理。

通常失业人员中断社保缴费并非主观上不愿意继续缴费,而是由于失业后客观上个人无力缴费。

在职工失业后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下,再对失业人员作为普通公民应当享有的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予以限制或排斥,这也失去了关心弱势群体的要义。

金维刚认为,“这种带有社会歧视性质的一些地方政策应当依法取缔”。对此,我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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